男子為了迎娶心儀的女子,前后花費了約14萬元的彩禮,這包括了支付女方與前男友分手的退禮款。然而,舉行婚禮后,他才得知“妻子”已經懷孕4個月。日前,這名男子起訴討要彩禮,法院一審判決女方返還11萬余元。 23歲的鳳陽人小虎,和小玉的姑姑同村。去年12月,2人經小玉姑姑介紹相識,并很快確定戀愛關系。當時,小玉還有另一樁婚約在身。但看到小虎的條件遠好于未婚夫,便想一邊先和小虎談著,一邊伺機甩掉未婚夫。 小虎得知后,不但沒怪她,還為其支付了一萬多元的退禮款。今年2月,經媒人之手,小虎支付各類彩禮折價近13萬元。隨后,2人舉行婚禮,但并未結婚登記。就在一周后,小玉確診已懷孕4個月,孩子不是小虎的。 原本,小玉想要把孩子生下,但在小虎的堅持下,她做了引產手術。小玉康復之后,不但不知悔改,還要小虎以后什么都聽她的。于是,感到無法忍受的小虎告到法院,要求小玉返還彩禮14萬余元。 經五河縣法院審理后,判決小玉歸還小虎彩禮11萬余元。(文中人物為化名)(侯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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