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學兩名教授因工作產生矛盾,在參加一會議時,華某將張某某推倒進行毆打。7月1日,南海網記者獲悉,華某的行為因構成故意傷害罪被海口美蘭法院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一年。 張某某,男,49歲。華某,男,52歲,二人均為海南大學教授,且在同一個學院工作,但張某某卻一紙訴狀將華某告上了法庭。張某某訴稱,2013年5月10日9時許,其在海南大學某學院參加會議,準備離開時被華某推倒在轉椅上,并將轉椅推翻,撲到其身上用雙拳暴打。 事后,張某某感到腰部疼痛劇烈,遂到海口市人民醫院治療36天,出院后在家治療休養。故要求華某賠償其治療費3萬多元等各項費用,并在省級以上報紙登報道歉。 經審理查明,2013年5月10日9時許,華某因工作矛盾在海南大學某學院一辦公室與張某某發生爭執,華某將張某某推倒在地,繼而雙方扭打在一起。張某某因傷在海口市人民醫院住院治療36天,花費醫療費共計人民幣34771.63元。對于以上事實,華某在開庭審理過程中亦無異議。 美蘭法院認為,華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并致被害人張某某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判處華某拘役五個月,緩刑一年,并判華某須于該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張某某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共計人民幣4萬多元。息 (記者 劉麥 通訊員 呂瑩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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