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明天起實施,條例明確要求,“事業單位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建立工資增長機制;事業單位及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這意味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鐵飯碗”即將全面打破,我國現有事業單位111萬個,事業編制超過3100萬人,他們的命運將受到什么影響?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表示,此次改革對于他們來說最大的改變,是事業單位和工作人員的關系確定為“合同關系”,逐步實現人員能進能出、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目標。自2002年至今,通過推行聘用制度,全國90%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已經簽訂了聘用合同。
尹蔚民:我們也要看到,聘用合同簽訂工作還有“死角”,不少單位的合同管理流于形式、作用還沒有真正發揮,聘用合同還沒有充分體現行業、崗位特點,要繼續擴大聘用制度的推行面,做到聘用合同應簽盡簽,消除制度推行的死角。
此次大改革,有幾點特別值得關注:
一,工資待遇。《條例》中明確提出“事業單位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這,會是漲工資的前奏嗎?
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院長吳江表示,這是一種工資改革的大思路,但不能簡單理解為“漲工資”。
吳江:過去什么決定事業單位的工資增長?過去是財政有錢,工資才能漲。今后的增長是要和市場、績效、平均工資、物價聯系在一起。所謂正常,就是市場機制在發揮作用,原來是政府決定,現在是市場決定。
吳江指出,要實現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首先要建立國家統一的調查比較制度,根據各地情況具體測算。
吳江:比如北京怎么漲,是和北京的企業同工齡、同職位、同學歷進行比較,沒有調查比較,正常增長就沒有來源。物價到底今年漲了多少,通過調查比較測算,最后才能知道北京地區應該不應該漲,所以不是全國,是每個地區都可能有差異。
二,養老金。原本,事業單位人員并沒有納入社會養老保險的統籌體系,他們的養老金待遇和企業職工相比,優勢大,這是一直受到社會詬病的問題。這次《條例》明確提出“事業單位及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這是不是表明,養老金并軌已經箭在弦上?
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院長吳江認為,新條例雖然并未作出具體規定,但指出了改革的方向:
吳江:事業單位的社會保險,是和國家的統一制定的保險制度一并來實施的,條例只做了一些方向性的規定,下一步還要等待推動,等待統一對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的制度進行推行改革,(條例)沒有具體說,留下了很大的改革空間。
對于養老保險,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在接受中國之聲專訪時表示:機關事業單位應該實行與企業目前實行大體一致的模式,也就是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模式。
胡曉義:實行單位和個人雙方繳費制度,建立起社會統籌的基金和個人賬戶的基金,這樣就可以實行資金的統籌安排和調劑使用。改革養老金的計發辦法,把現在按退休前最后工資的一定比例來計發退休費,改成按照繳費年限的長短,繳費多少,來計發退休費。
為了合理解決待遇差的問題,胡曉義明確提到,機關事業單位要建立“職業年金制度”,構建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不過,養老金雙軌制并軌目前沒有明確的時間表。
“生于憂患,死于安樂”的道理,大家都知道,打破終身制下狠招,值得點贊。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能否增強憂患意識,努力做行業中的佼佼者,還需要時間的檢驗,還需要嚴格的考核制度和監管體制來保障整個過程順利進行。(記者車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