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杭州6月23日電(見習記者 張駿)“舉報工作是檢察機關直接依靠群眾同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作斗爭的一項業務工作,是反腐敗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23日,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王祺國在舉報宣傳周新聞發布會上透露,2013年1月至2014年5月,該省檢察機關受理群眾舉報線索10484件,同比增長10.8%,受理后移送偵查部門3275件。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部署,今年6月23日至27日,全國檢察機關統一開展第十六個“舉報宣傳周”活動,主題定為“依靠群眾懲治職務犯罪,公開檢務強化自身監督”。 據了解,人民檢察院依法受理貪污賄賂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以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犯罪的舉報。 “舉報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民主權利,人民群眾是反腐敗工作和查辦職務犯罪工作的力量源泉和勝利之本。”王祺國表示,在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的案件中,群眾舉報或通過群眾舉報深挖出來的占到大部分,很多大案要案是通過群眾舉報查辦的。 王祺國介紹,浙江在全省各級檢察院均設立舉報中心,舉報中心與控告申訴檢察部門合署辦公,統一受理舉報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統一管理舉報線索。群眾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通過來信、來訪、撥打12309舉報電話或登錄檢察機關舉報網站等方式向舉報中心提供職務犯罪線索。 舉報中心對接收的舉報線索,確定專人及時審查,根據舉報線索反映犯罪事實的性質和管轄規定,于7日內依法分流到有管轄權的單位或部門。 同時,各級人民檢察院將依法維護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合法權益,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嚴禁泄露舉報人信息。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案件,檢察機關將依法嚴厲查處。 數據顯示,2013年1月至2014年5月,浙江省檢察機關受理群眾舉報線索10484件,同比增長10.8%。其中來信舉報6932件,來訪舉報2055件,網絡舉報1285件,電話舉報77件,受理后移送偵查部門3275件。 對此,王祺國認為,“這說明群眾舉辦的積極性和舉報意識在增強,這也與當前反腐高壓態勢有關,是個好現象。” 針對網友發微博舉報等網絡舉報,王祺國表示,檢察機關歡迎多種舉報方式,但從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的角度分析,他并不提倡這種方式,“舉報的同時暴露了舉報人自己,同時也讓被舉報者獲得了信息,不利于偵查機關偵查。”(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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