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寧波6月19日電(記者何蔣勇)來法院處理案子很多時候都是當事人雙方已經經過了多次協商,卻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最終訴至法院,此時也往往是矛盾最難以調和最激烈的時候。法庭就像一個小社會,總能見到人性最復雜但也最真的一面。近日,發生在浙江省奉化法院法庭上的一個離婚案件,讓法官感慨有時候不幸之外也總有安慰。 小元(女,32歲,四川人)與小勇(男,35歲,四川人)來法院離婚的時候,兩人都表現得特別鎮定,完全沒有對立的氣息。在庭審之前法官組織調解時,兩人明確表示雙方都同意離婚,只是涉及到孩子問題才來的法院,希望法官幫他們確認下這孩子的撫養權到底怎樣協商更合適。 兩人在2009結的婚,有一個6歲的兒子。但孩子出生后就發現患有腦瘤。2012年兩人來到奉化打工,也是因為兒子這病需要昂貴的醫療費,想多賺點。初來奉化的時候,兩人的感情還是很好,日子雖然過的艱難,但覺得賺的錢比在老家多,兒子也能得到更好的治療。2013年,小勇跟朋友一起投資做運輸生意,但生意不好,一年下來就虧了7、8萬。 這個數額對于原本就生活拮據的這家人是個致命的打擊。一想起兒子的病需要的醫藥費是個無底洞,這些年辛苦打工攢的錢一瞬間就虧完了,還欠了親戚朋友幾萬元的債,兩人都覺得生活看不見希望。 “從去年開始,我們就一直在爭吵,她忙著照顧兒子,我忙著在外面賺錢,回家總覺得很壓抑,我們都覺得這婚姻走不下去了。”小勇跟法官說,兩人已經商量好了要離婚。 問起小元的意見,小元表示:“每次看他回來都唉聲嘆氣的,我也覺得很無力,兒子的病每天讓我提心吊膽的,我們越來越沒有話說,他覺得他在外面辛苦,我覺得我在家也很辛苦。離婚我也同意。” 兩人都同意離婚,也表示沒有什么共同的財產,對外所欠的3萬元債務雙方也協商一致由小勇承擔,但讓兩人都放心不下的是自己的兒子。 兩人表示,來法院離婚,其實主要就是為了這孩子,孩子情況特殊,不知道自己該怎么處理才好。 小勇希望兒子能由自己撫養,孩子雖然有疾病,但總歸是自己的孩子,何況在老家,自己是獨子,如果沒有了兒子,自己這生活就更沒有奔頭了。 而小元則表示,孩子現在還很小,而且一直是由她在照顧,如果撫養權給了小勇,她也不放心。但是自己也知道孩子如果跟著她,她可能沒有經濟能力照顧好他。兩人都希望法官幫他們協調下,看怎樣對孩子更好。 聽到兩人對孩子的想法,法官內心挺欣慰:這孩子雖然患有疾病,但還是幸運的,至少有一對真正愛他的父母。法官對兩人解釋道:“不管你們是否離婚,對于孩子來說,你們都還是父母。只要你們愛這個孩子,承擔起父母應盡的義務,撫養權歸誰其實都不會有大問題。” 鑒于雙方的經濟能力及孩子的特殊情況考慮,在法官的調解下,兩人最終簽訂調解協議,自愿離婚,孩子的撫養權歸小勇所有。在孩子7周歲之前,暫時由小元照顧。期間由小勇支付給小元每個月800元的撫養費。自孩子滿7周歲開始,孩子直接由小勇撫養至滿18周歲,期間小元每個月支付給小勇800元的撫養費。 對于孩子今后的醫藥費部分,小勇承擔三分之二,小元承擔三分之一,如一方先行墊付,可憑醫療費收據等相關合法憑證向另一方主張要求分擔。(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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