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救護車窩串案 時間跨度達三四年 在去年的采訪中,“中間人”鄭某曾透露,從當年的5月11日接活到6月初出事,前后不過20多天,大概做了兩萬元生意。而司機胡某卻稱,自己從正月開始做這生意。 甌海檢察院透露,這起受賄窩串案時間跨度達三四年,涉案人員有調度員、跟車醫生、駕駛員等共7人。經溫州市衛生局調查,急救中心有4人涉案。 厲某曾經是120接線員,案發時在急救中心的救護車上擔任隨車人員。除他之外,還有3名120接線員參與了倒賣病人信息的行為。這4人中,林某、厲某是急救中心正式職工,葉某和另一位姓林的員工為臨時工。三四年間,溫州120急救中心的工作人員多次將信息轉賣給外人。 那么這是怎么樣的窩串案呢?首先,在溫州華僑骨傷科醫院工作過的鄭某是中間人。 鄭某在采訪中曾回答:“我原先在華僑骨傷醫院做過事,后來因手頭有‘信息’(指其他醫院轉運病人的信息),所以借他們的救護車拉點私活。我曾在醫院分過傳單,后來就有120的人跟我聯系,說以后有活兒會交給我。” 根據程序,急救中心工作人員接到電話后會通知車管科協調派車。而接到林女士電話的當天,車管科沒有接到黃先生的轉院任務。工作人員把轉院的活倒賣給鄭某。 鄭某收到急救中心工作人員發來的病人接送信息后,她再具體安排給司機胡某。 每做一單生意 120工作人員提成20% 當時在溫州衛生局的調查中,厲某等4人承認,他們從當年5月中旬開始倒賣患者信息,迄今共收受鄭某7900元“回扣”,其中4000元通過銀行匯款,3900元是現金交易。 那么是不是7900元呢? 甌海檢察院表示,這7人中,每人每次收取的回扣達一兩百元不等,累計多達數萬元。 胡某當時接受媒體時說,他在溫州華僑骨傷科醫院有保底工資,接外面的單子純粹是賺外快。平時一般由“中間人”鄭某發接送病人信息給他,有時急救中心的工作人員會直接跟他聯系。當天林女士這趟活,他先后收到鄭某和急救中心工作人員發來的3條短信。 胡某有點像拋頭露面的“馬仔”,負責和病人家屬聯系、談價開車、收錢。收費標準150到200元起步,10元一公里。 胡某收的錢交給鄭某,讓鄭某分配,他自己拿一定的工資,比如到杭州一趟他可以拿到150元。 一般隨車醫生也是胡某找的。胡某說:“那是我在(華僑)醫院內科找的一位執業醫生,那天正好不當班,就叫了他。不是120指派的醫生。” 和鄭某、胡某聯系的,有急救中心工作人員厲某、畢某等人。每做一單生意,急救中心工作人員可以提成20%。 事件發生后,甌海區檢察院介入偵查,并查明這是一起受賄窩串案。根據甌海區檢察院的通報,厲某、楊某等7人分別因涉嫌受賄、行賄罪,被檢察院機關起訴到法院,已經開庭審理。其中司機楊某因受賄罪,已經被判緩刑,其余6人還未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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