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杭州6月3日電 (記者 趙小燕 通訊員 蕭法)浙江男子葉一(化名)借1000萬元給朋友陳三(化名),因不好意思討要,他將債權轉給了另一人周峰(化名),兩人還聯合設計了一場虛假訴訟。近期,因兩人妨害了正常的司法秩序,法院對原告周峰作出罰款2萬元的決定。 今年3月27日,周峰向蕭山法院遞交訴狀,稱去年8月19日陳三向其借款1000萬元,某服裝公司提供擔保,其按照約定向指定的銀行賬戶——葉一的賬戶轉賬,但卻未見還款。周峰起訴要求陳三和服裝公司歸還借款1000萬元并支付利息和律師費。 3月31日,根據周峰的申請,法院對兩被告的財產予以保全查封、凍結。 4月8日,承辦法官收到兩被告寫的一份緊急報告,稱并沒有收到周峰的1000萬元借款。 報告中稱,葉一先把自己的錢轉給自己的會計何其(化名),何其再把錢轉給周峰,周峰最后轉回給葉一,同一筆錢這樣兜兜轉轉四圈,產生了周峰給葉一四次轉賬共計1000元的銀行憑證。兩被告還特意提供了三人的銀行賬戶。 承辦法官接到報告后,高度重視,立馬前往銀行查詢三人去年8月19日的銀行賬戶交易明細。發現確有“貓膩”后,法官分頭向周峰、陳三以及葉一做了調查。 周峰和葉一都表示,陳三欠的是葉一的錢,葉一不好意思催討,所以轉讓債權,由周峰去討錢;通過銀行轉賬是希望留下憑證有個保障。 陳三承認:“我之前和葉一有經濟往來,確實欠了葉一1000萬元左右。”他又補充道:“但和這個案子的1000萬是兩回事情。后來我需要錢周轉,通過葉一介紹認識了周峰,我寫了1000萬元的借款協議和收條給周峰,但真是一分錢也沒有看到!” 至此,真相大白。雖然周某與陳某之間有借款協議、有收條,但是并沒有發生1000萬元的交付。 4月18日,法院立即解除了對兩被告的保全措施。 周峰、葉一偽造交付借款事實的行為妨害了司法機關正常的司法秩序,但是未造成嚴重后果,無法追究刑事責任。最后,法院決定對當事人周峰罰款2萬元。(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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