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對前雇用單位6年未給自己上保險一事心生不快,穆某酒后持刀、電棍等進入原單位會計室,將值班人員李某扎傷并電暈,取走了保險柜內的5萬余元現金。穆某因涉嫌搶劫罪被房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日前,房山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穆某原是房山區長溝鎮華冠超市售貨員,辭職后賦閑在家,再無其他收入來源。據檢方指控,去年8月14日22時許,被告人穆某蒙面、持刀竄至房山區長溝鎮華冠超市30分店會計室內,將值班人員李某割傷并威脅他進入隔壁庫房后,把會計室兩個保險柜內的52224.82元取走。經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李某身體所受損傷程度屬輕微傷。被告人穆某于9月9日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到案后,穆某交待了犯罪事實,他的妻子也將其搶劫所得錢款全部歸還。 庭審中,穆某交待了犯罪情況。他說自己在原單位工作7年,有6年未享受到保險待遇,且單位對此事一直搪塞推諉。8月14日晚飲酒后,對于原單位一直未給他上保險一事,穆某產生了“你不給我,我就上你那兒偷點兒”的想法,于是他準備了刀、電棍、手套、頭罩等作案工具,來到了原單位的門外。為了支走值班人員,他還事先給值班室打了一通電話。然而進入會計室后,穆某還是撞上了正在值班的李某。爭斗中,穆某持刀割傷了李某的手指并將他鎖在了隔壁一間屋子里,隨后將會計室兩個保險柜內的5萬余元現金搶走。 檢方認為,被告人穆某以暴力、脅迫方法,搶劫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建議判處6到8年有期徒刑。法庭上,辯護律師以穆某認罪態度較好,系初犯,且事情起因為受害單位未給穆某上保險,他并不存在主觀惡意等為其進行了從輕處罰的辯護。 “我對自己的行為非常后悔,希望得到受害單位的諒解,也請求法院從輕處理。”穆某說。該案將擇期進行宣判。晨報訊(記者 何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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