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下午3時20分許,綿陽市人民醫院召開職代會,與會88名職工代表一致表決通過“解聘‘走廊醫生’蘭越峰”的醫院處理意見,使這一糾纏不清的“走廊醫生”事件以“法治”的形式收尾。 6日傍晚6時30分,綿陽市人民醫院官方微博對外發布了醫院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該決議稱:“2014年5月6日下午3時,綿陽市人民醫院第七屆三次職工代表大會在醫院十三樓多功能學術廳召開,會議對綿陽市人民醫院院務會《關于解除與蘭越峰醫生聘用合同的決定》進行了審議表決。大會應到代表105人,實到代表88人,符合法定開會人數。表決同意院務會《關于解除與蘭越峰醫生聘用合同的決定》的代表88人,占參會代表100%,占職工代表總數的83.8%。綿陽市人民醫院第七屆職工代表大會形成決議如下:同意院務會《關于解除與蘭越峰醫生聘用合同的決定》。” 得知消息的蘭越峰告訴北青報記者,醫院讓她明天不要再穿白大褂了。聽說88人全票通過對她的解聘決定,她哭了。她認為自己的事情并不復雜,完全可以解決,且曾經也出現過糾錯的轉機。她現在還在期待。 綿陽市人民醫院的一位人士對北青報記者說,他認為院方做這個決定,目的是要給全院職工一個交待。 此前的4月25日,綿陽市人民醫院曾在其官網上發布了一份《關于蘭越峰醫生有關情況說明》。《說明》最后說:“我院認為蘭越峰醫生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構成長時間曠工,符合因曠工而解除聘用合同的條件,擬與之解除聘用合同。” 對話 “走廊醫生”蘭越峰醫院不讓我再穿白大褂 記者:聽說醫院對您有一個決定,是嗎? 蘭越峰:我還不清楚,是單方面的。有記者告訴我。有人扔了一個東西在我面前。直到目前我沒得到正式的通知。 記者:誰扔的? 蘭越峰:就是院方一直迫害我的人。 記者:在什么地方? 蘭越峰:在醫院我前夫的核磁共振檢查室。前一天院方就收走了我在醫院的鑰匙。我在醫院,走到哪兒他們都轟我。有記者看見的。 記者:您昨天還去醫院了? 蘭越峰:我一直在醫院,我沒有曠工一天,沒有推諉過一個患者。今天的情況,說明對我的迫害力度在加大。 記者:您說有人扔了一個東西給您,是什么? 蘭越峰:我還沒有細看,聽他們讀了,大概是解聘的通知,還有錄像,還要簽字。 記者:您簽字了嗎? 蘭越峰:我沒有簽字。 記者:這是什么時間? 蘭越峰:大概是今天下午4點半左右。 記者:讀完來人就走了嗎? 蘭越峰:他們就告訴我,明天不要再穿綿陽市人民醫院的白大褂了。 記者:您當時什么感受? 蘭越峰:我聽說88個人全票通過對我的解聘,他們是我的手足同胞,誰來了解過真相?我哭了!我不是為我自己。我覺得在職業生涯上犧牲得挺光榮的,終于把我“押赴刑場”了。 記者:在醫院做出決定前有領導跟您談過話嗎? 蘭越峰:從來沒有正式地為這件事談過話。我的事情一點不復雜,是一個無中生有的迫害,是可以解決的。 記者:怎樣解決? 蘭越峰:整個過程,其間出現過一個糾錯的轉機。解決我的問題,他們一定要讓我寫上“夸大其詞”。我沒按他們的要求寫,他們就反悔了。這一次也是找我讓我退休,包括回醫院上班,但是有一點,要我書面賠禮道歉。 記者:向誰賠禮道歉? 蘭越峰:向全院職工,別的沒有了。他們的用意就是讓我永遠不得翻案,是我自己承認了錯誤。但是我很高興,我沒有失去我的尊嚴和我的良知。 記者:您今后有什么打算呢? 蘭越峰:我現在就是期待,期待大家能看到“黑惡環境”。 記者:解聘后您如何生活? 蘭越峰:可能我還有2000元左右的收入,但還要扣房貸。我現在每個月有200元就可以生活了。 記者:您如何看待媒體的報道? 蘭越峰:媒體的報道沒有救下一個女醫生,只留下有生命的女醫生,還被剝奪了一切權利。當地的力量大于了媒體的力量。一個中央級的媒體的報道,他們說那個報道是真相,但我認為那不是真相。 新聞背景 走廊醫生事件始末 2003年4月時任功能科(現超聲科)主任蘭越峰因多次反映科室獎金分配等問題與領導發生爭執,被處以“停職反省”,一個月后以一封“檢討書”承認錯誤復職而告終。這被視作蘭越峰與醫院的第一次正面沖突。 2010年6月13日醫院將原超聲科分為門診超聲室和婦產科中心超聲室,蘭越峰主任職務名存實亡。 2011年4月 蘭越峰被醫院任命為新成立的醫技辦主任。 2012年2月7日 醫院再次聘任蘭越峰為超聲科主任。 2012年2月18日人民醫院召開院務會,以蘭越峰拒不接受聘任為由,取消此前對其超聲科主任的任命。 2012年2月28日 人民醫院召開門診大會,宣布對蘭越峰處以“待崗學習”的處罰。 2012年3月15日拒不服從綿陽市人民醫院的“待崗”處理一周之后,蘭越峰在超聲科的辦公室被院方換了鎖。此后她再未能踏進辦公室一步,成為一名“走廊醫生”。 2014年1月9日 中央電視臺新聞頻道播出了蘭越峰大夫的遭遇,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2014年1月18日四川省綿陽市“走廊醫生”事件調查組稱:未發現綿陽市人民醫院存在“醫療亂象”。 2014年2月8日綿陽衛生主管部門發文,摘去“綿陽市人民醫院”牌子,更換為“涪城區人民醫院”。 2014年2月19日四川“走廊醫生”所在醫院百余醫務人員罷工,現場罷工醫務人員要求主管部門、人民醫院開除蘭越峰,收回更牌決定。 2014年5月6日事件進入了“法治”階段。下午3時20分許,綿陽市人民醫院召開職代會,與會88名職工代表一致表決通過“解聘‘走廊醫生’蘭越峰”的醫院處理意見。 文/綜合媒體報道 院方 蘭越峰堅持己見 醫院多次溝通無果 院方對蘭越峰的情況作了一個《說明》,《說明》是綿陽市人民醫院4月24日做出的,25日發布在該院官網上。 《說明》中稱,2012年2月24日,蘭越峰拒絕為病人陳×霞做彩超,被陳×霞投訴到醫院黨辦。2月28日,經院務擴大會研究決定,根據《員工手冊》相關規定,對蘭作出到醫務處待崗學習的處罰。蘭拒絕,自行在門診走廊滯留。 2012年2月28日至2014年1月,醫院先后7次向蘭發出待崗學習書面通知,但蘭一直未到指定地點待崗學習。其間醫院為其發放了基本工資。 在綿陽市涪城區聯合調查組2014年2月22日的報告中提道:“2010年6月至2014年1月,蘭越峰先后向各級寫信反映問題共計42次”。“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先后給予書面答復24次”。 2014年1月28日下午,醫院人力資源部、區衛生局、劍一社區、物業等各方工作人員一起到蘭家里,向其送達了《關于蘭越峰同志到超聲科上班的通知》,告知她應從2014年1月29日起到超聲科上班,先后又于2014年2月23日、2月24日、3月21日、4月7日、4月18日向其發出書面通知。 2014年1月29日至今,蘭越峰醫生一直未到超聲科上班,沒有為任何患者進行超聲檢查、診斷,沒有任何工作記錄,也沒有任何其他實際工作記錄。院方認定,蘭從2014年1月29日至4月23日已連續曠工58.5天。 《說明》中提到,一直以來,院方通過人文關懷、交心談心及委托親友溝通130余次,希望蘭早日回到超聲科正常履職,蘭一直拒絕接受。 2014年4月14日工會主席王清華與其談話;4月18日上午,第六次書面通知其到超聲科上班,以及對其曠工天數進行告知。但蘭反鎖房門、不接電話,人力資源部的同志只好隔著門向其宣讀了告知書。4月18日晚,院長陳斌、副院長馮建軍、工會主席王清華與蘭的兒子及其侄兒侄女見面,希望他們轉達醫院要求蘭上班的意見,以及長期不上班的后果。事后,院長陳斌、工會主席王清華多次給她兒子打電話、發短信,均無回音。近幾日,院方通過她的同事、朋友繼續轉達上述信息。4月24日上午,紀委書記謝一民、人力資源部副主任王璐南分別四次給蘭打電話,蘭均不接聽。又給其發短信,要求中午12時前到人力資源部,討論雙方履行聘用合同相關事宜,蘭未到。 中午,院長陳斌、紀委書記謝一民、工會主席王清華、人力資源部副主任王璐南、兒科主任醫師李作婭等一行5人到蘭家,與其面對面溝通。談話中,蘭堅持認為:1.她個人待崗形成的長期不到超聲科履職的現狀是由于醫院王彥銘用武力威逼造成的,是對她的打擊報復。2.對于醫院多次通知她到超聲科醫生崗位履職,她拒不接受,并提出請求醫院開除她。3.醫院曾送達她的文件都是假文件,醫院送達通知與她沒有關系。4.堅持要求醫院給她“平反昭雪”,公開道歉;恢復其超聲科主任、醫技辦主任等職務,拒絕回到超聲科醫生崗位履職;賠償其在待崗期間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等個人訴求。5.執意堅持其個人意見,再次拒絕到超聲科醫生崗位履職。 《說明》最后言明院方態度,2014年1月28日以來,醫院本著“不拋棄、不放棄、不排斥”的原則,一直最大限度地保持與蘭的溝通,包括積極與蘭的親友聯系。但是蘭一直沒有任何改變,未到超聲科上班。 院方稱,媒體報道后承受了來自社會和行業內巨大的壓力,對該院造成了嚴重負面影響。全院職工對蘭的所作所為極其憤慨,強烈要求依法依規對其進行處置。“我院認為,蘭越峰醫生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構成長時間曠工,符合因曠工而解除聘用合同的條件,擬與之解除聘用合同。”本組文/本報記者王進 供圖/《成都商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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