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4月20日奇虎公司起訴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商業詆毀一案之后,昨日下午,奇虎公司又以百度網訊在其經營的安全論壇中發布“舉報360惡意行為”活動、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又將該活動以微博方式廣泛傳播為由,將兩被告再次訴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200萬元。 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訴稱,被告一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經營的百度安全論壇,利用百度搜索引擎所占的較高市場份額,在論壇中發布“舉報360惡意行為”活動,并承諾舉報用戶可獲得百度wifi禮品,這是以利誘蠱惑網民的方式,詆毀360。 而經營“百度殺毒”微博的被告二——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將上述論壇活動以微博方式進行了廣泛傳播,并利用預設確定性詆毀結論的投票活動,將原告說成是“流氓”、“忽悠”,將360的圖形標識分別向左、向右擠壓直到冒氣。奇虎公司認為,作為360品牌權利人,兩被告的行為存在共同惡意,對原告構成商業詆毀。 百度代理律師則表示,在舉報活動中所指控的360“強行攔截”、“彈窗造謠”、“惡意篡改”等事確實是網友舉報,不是詆毀。之所以發起舉報活動,是由于360長期以來對百度及其他同業競爭者實施了各種各樣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特別是2013年6月百度推出殺毒、安全衛士服務后,360瘋狂攔截用戶下載安裝百度殺毒、安全衛士。當法官問及“為何百度僅對360軟件進行舉報活動”時,百度方稱,是由于“原告的行為太過分,有良知的網友、企業都會對此進行舉報。” 庭審中,奇虎公司指控,百度在活動中設計的用錘砸360球形標志等惡搞360及360球形標志的行為是非法行為,應該制止。百度則認為,對圖片的篡改僅僅是漫畫形式的圖片,為的是起到活躍的作用,并不違法。據此,奇虎公司代理律師反駁:“如果不違法,那么其他公司還有可能把熊掌掰斷兩個指頭,然后跟假藥宣傳放在一起。” 庭審最后,由于奇虎公司不同意調解,該案將擇日進行宣判。本報訊(記者 孔德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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