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換帥四個月:央企掀反腐風暴
2014-04-21 06:42? 劉一?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陳瑋 陳瑜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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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委: 張毅掛帥國資委頻推央企反腐新措施 被視為央企“老板”的國資委,也在推行摸索加強央企反腐的新方法。 去年年底,在前中石油董事長、國資委主任蔣潔敏因涉嫌違紀被查的3個多月后,國資委副主任張毅接替蔣的位置,以新“掌門人”的身份首次出現在公眾的視野中。公開資料顯示,張毅具有豐富的紀檢監察工作經驗,他曾擔任過黑龍江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察廳廳長、中央紀委秘書長、中央紀委副書記等職務,有“反腐尖刀”之稱。 從近年來查處的國企貪腐案中可以看到,由國資委紀委直接查辦的不多,多數是紀檢監察機關牽頭查處的。有媒體稱,國資委紀委在發揮監督作用時有時會遭遇“人難管”的困境。央企高管普遍有行政級別,個別人的級別比國資委紀委書記還高。 蔣潔敏落馬后,國資委密集召開了反腐會議,提出要建設反腐防控體系,從體制機制制度上推進人財物等重大決策權力運行的公開透明,打造“陽光央企”。今年1月,張毅再次強調,要把懲治腐敗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改革創新精神推動央企反腐取得新進展。 本月初,國資委公布了“反腐五年規劃”。在《關于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實施辦法》中,提出國資委和央企各級黨委要承擔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體責任,紀委要更好地履行監督責任,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協調機制。 上周,國資委紀委書記強衛東向媒體透露了對央企紀檢監察體制進行改革的設想:5月1日前,央企紀委書記必須專職反腐,不能分管其他業務;要開展向央企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試點工作,強化對駐在企業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要會同國資委干部管理部門,研究制訂對中央企業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辦法。 央企: 高管學習反腐講話紀委書記集體述職 在中央紀委和國資委掀起的反腐浪潮下,央企紛紛作出積極表態。北青報記者從中央紀委官網上看到,4月以來,中國移動、中國核建、中航、中化等多家央企都專題學習了王岐山關于加強國企反腐的講話精神。 例如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要求各級紀委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向上級紀委報告,黨組分別與各部門、各成員單位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建立責任層層落實的機制。中石油召開了集團紀委書記述職會議,所屬單位148名紀委書記進行了書面述職或現場述職。中國移動則召開了巡視工作座談會,要加強對所屬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的巡視監督。 近年來,多名國企央企高管落馬。國企紀檢監察機構扮演的角色受到各方關注。《廉政瞭望》稱,國企內部監督力量并不少,除了紀檢監察,還有審計、監事會等。但在國企,紀委的權力常取決于企業的“一把手”,除了提名權,工作經費也得由一把手簽字。如遇到國企“一把手”對紀委工作不夠重視,紀委就會成為弱勢部門。 國企紀委書記不能專職反腐也是普遍現象。在113家央企中,紀委書記或紀檢組長身兼數職的情況很常見。國資委紀委書記強衛東稱,有的央企紀委書記分管了別的業務工作,存在越位、錯位、不到位的現象。 國資委黨委已經明確,5月1日前,必須落實紀委書記(紀檢組組長)不分管其他業務的要求,確保專司紀檢監察。央企紀檢監察機構要突出反腐主業,重點查辦發生在兼并重組破產、產權交易、資產評估、投資決策、物資采購、招標投標等重點領域的腐敗案件。 背景 央企成反腐重災區 多名壟斷企業高管落馬 十八大以來,從能源領域到通信航空業的多名國企央企高管“落馬”,他們既有壟斷領域企業的,也有來自市場競爭領域企業的。 落馬高管不乏“一把手” 在落馬的國企高管中,不少是企業的“一把手”。例如國務院國資委主任蔣潔敏原來是中石油董事長;上周剛剛宣布被調查的宋林是華潤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上個月被中央紀委宣布涉嫌違紀問題的羅爭玉、張躍明分別是中版教材有限公司總經理和世界圖書出版北京有限公司總經理。 多領域揪出“窩案” 據新華社統計,在中央直屬企業中,“老虎”“蒼蠅”被拍最多的是中石油系統,其次是中國移動公司和圖書出版單位。 去年3月,中石油昆侖天然氣利用有限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陶玉春被查。 隨后,中石油副總王永春、李華林,中石油副總裁冉新權,中石油原董事長蔣潔敏,中石油總地質師王道富,中石油四川石化總經理栗東生等多名中石油高管被調查、免職。 中國移動也有多名高管被查。 從去年以來,中移動廣東公司董事長徐龍、中移動天津公司董事長權明富、中移動河北公司原總經理張連德、中移動河北公司總經理助理兼工會副主席丁占武、中移動河北公司總經理助理兼唐山移動公司總經理張磊等紛紛落馬。 壟斷領域 央企被查高管多在關系國計民生的壟斷行業“掌舵”。一年多來,石油、鋼鐵、煤炭、電力、通信、航空等行業均有高管落馬。與此同時,各省對壟斷行業腐敗的查處力度也在增大。柳鋼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梁景理,云南錫業集團原董事長雷毅等被調查。 不僅是壟斷領域的企業,中鋁、中遠等市場競爭領域央企也有高管涉嫌貪腐。去年11月,中鋁副總李東光、中遠集團副總裁徐敏杰等被爆出正在接受調查。 觀點 紀委、監察、審計都應參與監管國企 北京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宏觀戰略部前部長趙曉認為,應該從目前的打擊國企貪腐的強力反腐開始,進一步推動整個制度環境的變革和完善。 趙曉撰文稱,國企發生腐敗來自于與公權力的密切關系。國企大多由中央或地方的國資委出資設立并直接管理,這就為國企尋求權力庇護、享受“特殊”政策待遇以及控制國家金融資源等埋下了“尋租”的預期。 此外,國企壟斷性帶來腐敗。部分國有企業在某些領域取得了事實上的壟斷地位,在缺乏制度制約的情形下,尋租機會必然演變成尋租現實。 缺乏監管是國企多發腐敗的另外一個原因。以腐敗多發的招標投標領域為例,國企使用公共資金進行招標采購需要依據《招標投標法》,但招投標行為并不受政府采購監管單位財政部的監督。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規范權力行使,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在談到國企改革時提出,要推動國企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實行以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特許經營、政府監管為主要內容的改革,進一步破除各種形式的行政壟斷。 趙曉稱,國企應實現徹底的政企分離,剝離國有企業的特權身份,使國企真正參與到市場競爭中,實現市場對資源的有效配置。要完善國有企業的現代化管理制度,將現代企業的管理制度引入國有企業內部,完善企業人事管理、財務管理和年終審計制度,實現企業監督和管理的去行政化。 對于監管問題,國家行政學院研究員張春曉認為可以實行動態式監督。張春曉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監管與被監管之間肯定一直存在博弈,貪腐永遠不可能100%杜絕,但可以實行動態流程式監管,紀委、監察、審計都參與到過程中;這三個環節要三位一體、同步推進。 本組文/本報記者 劉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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