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編辦主任析中紀委機構改革:編制不增 反腐提速
2014-04-16 06:56? 王昊男?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陳瑋 黃曉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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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紀委機構改革示意圖。 圖片來源:人民視覺 今年3月,中央編辦批復了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機構改革方案。中央紀委的機構改革是如何進行的?改革有何特點?4月15日,中央紀委常委、中央編辦主任張紀南接受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在線訪談,詳解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的機構改革。 反腐形勢嚴峻是改革的出發點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對內設機構進行了兩次調整改革,整合綜合室局、加強紀檢監察業務室局、新設了內部監督機構,明確機構職責,創新組織制度和工作方式。“應該說中央紀委對內設機構進行的調整改革是推進紀檢監察機構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重要一步。”張紀南表示,這明確了機構職責,創新了組織制度和工作方式,是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也是落實中央紀委二次、三次全會部署的具體措施。 張紀南還分析了中央紀委對內設機構調整改革的三方面原因。 “目前,滋生腐敗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敗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張紀南說,紀檢監察機關迫切需要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通過深化機構改革,把更多力量調配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主業上來。其次,兩次改革都是緊緊圍繞黨章賦予紀委的職責,進一步明確職能定位,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再次,也是通過改革,整合、新建相關廳室,在干部選拔任用、紀律審查、查辦案件等方面強化黨對紀檢監察工作的領導,提高效能。 聚焦主業,增加機構,不增編制 經過兩次改革,中央紀委共增加了4個紀檢監察室,直接從事紀檢監察業務工作的人員增加了100多名,紀檢監察職能得到強化。“但中央紀委不是通過增加機構、編制數量來完成的。”張紀南分析了中央紀委兩次機構改革的4個突出特點。 “轉變職能,聚焦主業是一大特點。”張紀南表示,改革后,中央紀委的紀檢監察室由8個增加到12個,執紀監督相關部門數量和人員力量進一步加強,分別占到內設機構總數和人員編制總數的近70%。可以說,中央紀委更加聚焦紀檢監察這一主業。 “而最為突出的特點是,兩次改革后,保持了內設機構總數、行政編制總數和領導職數總數‘三不增’。”張紀南說,紀檢監察機構和人員的增加是通過內部挖潛進行的,最大限度調動干部的積極性,充分發揮了現有編制效能。 轉變方式、全面履職的特點也十分突出。張紀南指出,中央紀委這次不僅增設了4個紀檢監察室,而且對紀檢監察室的職責進行了充實調整。在干部室的基礎上組建了組織部,在宣傳教育室的基礎上組建了宣傳部,有利于其全面履職。 針對新設立的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張紀南說:“正人先正己,用鐵的紀律來打造過硬的隊伍。”這次改革的第四個特點就是嚴格管理,完善機制。中央紀委通過加強完善內部監督機制,形成了監督管理的閉合系統,在監督別人的同時,中央紀委也更加注重自身的監督,嚴格管理。 是機構編制管理的一次創新 “中央紀委兩次改革都是‘因職設崗,因責配編’,提高組織機構設置和編制配備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在不增加機構編制的前提下,盤活機構編制的現有存量,充分發揮現有編制的效能,這就是機構編制管理的一種創新。”張紀南分析說。 張紀南表示,機構改革應緊密聯系實際,貫徹中央精神。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任務突出,中央紀委就突出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強化鐵面執紀和監督問責。在思路上,明晰工作職責,科學設置內設的機構,減少職能的交叉,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在方法上,整合職責相近的部門,增設紀檢監察室和內部監督機構,優化了組織結構和管理方式。體現了向改革要編制、向管理要編制、向流程優化要編制、向提高效能要編制,為各地各部門提供了很好的借鑒。記者江 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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