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庭道歉一連九個感謝 網民“不需要獲獎感言” 在長達四個半小時的庭審期間,除了最后陳述時,“秦火火”并沒有太多言語。他在庭審中語氣低沉地說,經過思考,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在法律上不被許可。網絡空間不僅是虛擬的,自己的做法越過了紅線,給他人無價的名譽抹了黑。“我對楊瀾、張海迪等人表示對不起,希望我能夠警示其他人別干我做的蠢事。” 輪到“秦火火”做總結陳詞時,“秦火火”先對自己的行為表示歉意,隨后借此一連發表了九個感謝: “說了道歉之后必須說我的感激,我感激這個時代,有電腦有網絡才有我的發揮空間; 我感謝北京這個地方,它的包容讓我有了很好的工作機會,使我被人認可、被人欣賞; 感謝我曾經工作的公司,給我工作機會,讓我不斷成長,走上工作管理崗位; 感謝北京的公檢法機關,他們文明執法,讓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 感謝微博世界,讓我和名人溝通交流,他們并不歧視我;我感謝我的兩個辯護律師, 感謝你們為我辯護;感謝在場的記者,我是一個小人物,感謝她們, 感謝兩位律師,她們的辯護已經盡到力了; 感謝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那里的管教對我很好,使我感受到了人性關懷的溫暖; 還要感謝我的父母,他們對我的成長盡到了最大的努力,讓我有學習的機會,有安身立命的本錢。在這里請允許我向他們鞠三個躬。” 聽了“秦火火”的一番言語,現場安靜下來。有人認為他認錯態度誠懇,但也有網民質疑“秦火火”仍在作秀。一位網友稱,“這哪是被告人陳詞,簡直就是發表獲獎感言。” 網上不需要第二個“秦火火” 審理結束后法庭未當庭宣判。專家認為,這是去年全國公安機關集中開展打擊網絡有組織制造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行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出臺《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來,第一起依法公開審理的典型案件,具有重大警示意義。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教授洪道德認為,網上一些子虛烏有的信息有可能對一些人造成負面評價,網絡傳播力度非常大,由此對個人和社會輿論造成大面積危害。 DCCI互聯網研究院院長、互聯網專家劉興亮指出,在現實世界,謠言不可能被杜絕,在網絡世界里也是如此,但應想辦法盡量遏制。行業協會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應出臺規定,一旦有企業利用傳謠行為進行商業的不正當競爭,就應予以重罰;作為網絡內容的重要傳播平臺,微博、微信等也要建立更好的審核、過濾機制,這是公共傳媒應該承擔的義務。 在“秦火火”案件中,中國鐵路總公司出具的書證材料證明:涉案微博發布后,網上一片對鐵道部的質疑、譴責聲。公訴機關指出,證據顯示涉案微博被轉發過萬次,評論三千多次,對黨和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造成了極大損害。 對楊瀾、羅援、張海迪等名人的誹謗,“秦火火”表示歉意和內疚。“名譽是無價的,是他們幾十年辛辛苦苦打拼下來的,被我幾條微博就給抹黑了。將心比心,誰都是不愿意的。” “秦火火”在法庭上的最后一句話是:“網絡上有我一個‘秦火火’就夠了,為此我付出的代價實在是太大了,我失去了自由、失去了工作、失去了與家人團聚的機會,失去了在網絡世界遨游的樂趣。希望給大家以警示,希望大家珍惜在網絡上的自由空間,真正做一個對社會有價值的人。我就是前車之鑒。” (記者郭宇靖 盧國強 涂銘 王曉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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