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一男子肖某輝因涉嫌一宗傷人逃逸交通事故正接受交警部門調查,不料,該事故傷情鑒定結論還未出來,肖某輝竟找借口回到家中并從樓頂跳樓身亡。目前,深圳市龍華公安分局已介入調查。 3月31日晚,市民撥打110報警稱:經過深圳市留仙大道民塘路彩月酒店旁時看見一人躺在路上,有人受傷。接報后,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龍華交警大隊值班民警立即趕往現場。發現傷者已被120送往醫院,現場僅遺留一把雨傘,車輛大燈碎片等物品,肇事車輛已逃逸。 經初步調查,傷者劉某(男,湖南省隆回縣灘頭鎮人,28歲,未婚,2007年畢業于湘南學院,現在一科技公司任電子工程師)已被送往龍華人民醫院救治,當晚做開顱手術,由于傷勢過重,至今昏迷未醒。 由于當晚紅色暴雨信號,周邊視頻無法看清,辦案民警根據現場遺留碎片,走訪轄區修理廠,確定肇事嫌疑車輛為黑色比亞迪F0。經進一步擴大視頻排查范圍,4月3號晚,辦案民警鎖定3臺比亞迪F0,只有一臺為黑色,并清晰顯示出車牌號為粵BR5B49。經認真比對視頻發現,事發前的視頻顯示,該車右側大燈完好,3月31日10時左右,該車右側車燈損壞,12時17分,車燈又變好?;汢R5B49號牌黑色比亞迪F0有重大嫌疑。 民警遂通知車主肖某輝到龍華交警大隊協助調查。肖某輝稱,該車一直由其本人駕駛,民警發現前擋風玻璃為新換,透明膠還粘貼在擋風玻璃上,右側大燈也為新換。按照司機肖某輝的指認,民警在羅湖筍崗汽配城找到被司機遺棄的大燈和前擋風玻璃等零部件,經檢驗機構確認,現場遺留的碎片與肖某輝遺棄的大燈相吻合。此事故的其他微量物證鑒定正在進行。 經查,粵BR5B49黑色比亞迪F0小車車輛注冊日期2010年8月,為司機肖某輝2012年5月購買的二手車。車輛購買了商業第三者責任險,保險金額為100000元。交強險金額110000元。肖某輝,男,33歲,湖南省攸縣蓮塘坳鄉下洞村上屋組上屋001號,在巴士集團公汽分公司任修理工。 因“3.31”事故傷情鑒定結論還沒出來,故龍華交警大隊沒有對肖某輝采取強制措施。4月4日下午17時左右,肖某輝以家中孩子需要照料為由要求返回家中,后又聲稱需到其位于龍華民治街道鑫茂公寓的住所樓頂收取衣物,經阻止無效自樓頂跳下,落至3樓平臺處,經120確認,肖某輝現場死亡。經法醫現場勘查,初步認定肖某輝為高墜死亡,排除他殺。 經查看物業電梯錄像,民警陪同肖某輝從3樓上13樓電梯。隨后,民警及肖某輝上行一層樓到達物業頂層平臺,此時并未給其戴手銬。肖某輝到了頂樓時突然有跳樓的舉動,后被民警制止。為阻止其再次跳樓民警給肖某輝戴上了手銬,并準備將其帶離。在帶離的過程中,肖某輝掙脫并翻越了頂樓護墻,民警及時抓住肖某輝,期間有住戶看到并一同參與營救,但最后肖某輝還是掙脫,并從樓頂墜下。 目前,肖某輝墜樓身亡的具體原因正在由龍華公安分局進行調查,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檢察院、市公安局督察部門也已介入調查。 (惠珍 游春亮 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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