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茂名市政府3日召開新聞發布會說,截至4月2日晚,茂名市公安機關依法共查處“3·30”事件違法犯罪嫌疑人44人,其中刑事拘留18人,行政處罰26人。 茂名市公安局副局長周沛洲說,被刑事拘留的18名犯罪嫌疑人,主要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尋釁滋事等犯罪行為。在查處過程中,公安機關沒有對任何學生采取刑事拘留或作出行政處罰。 據新華社電(記者 扶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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