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漳州市龍文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蘇阿通、張秋和等5人因犯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罪、非法經營罪,分別被龍文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至兩年六個月。此前,龍文檢察院向龍文法院提起公訴共7件16人、報送漳州市檢察院起訴2件12人,因犯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分別被判處一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兩名被告人被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至此,一個涉案人員跨閩、粵、魯三省收購、屠宰、儲藏、銷售、運輸、購買等各個環節的系列犯罪共10件33人被徹查。 一條媒體報道 2011年底,漳州市一家新聞媒體首先爆料:衛生檢疫部門在市區數家有名的小吃店和大排擋發現病死豬肉及制品。 當群眾議論紛紛時,龍文檢察院分管偵查監督工作的副檢察長趙光立即召集偵查監督科,反復觀看這一新聞報道。針對百姓關心的熱點問題,檢察機關迅速與區公安分局溝通聯系,建議在相關區域安排線人和布置警力進行重點監控——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讓老百姓吃上放心肉。 參與現場勘查 2012年春節的假期還沒結束,按照閩南人的風俗,大家還都在走親訪友。正月初五的傍晚,龍文區檢察院公訴科科長陳再興手機響了起來,漳州市朝陽派出所所長來電話:“有群眾舉報,在九龍江北溪科坑河堤上發現有人在屠宰病死豬,我們正在趕往現場,請報告你們檢察長是否派員提前介入……”陳再興向分管檢察長報告后,立即趕赴案發現場。 派出所民警已經當場控制了3名涉案人員。現場看到一大堆死豬,散發著刺鼻的氣味。在場的三名涉案人員是每天400元招來的農民工,主要負責清掃屠宰現場。 涉案人員不肯主動供述背后的老板。檢察人員通過調查了解到,進出轄區的貨物基本上都通過高速公路運輸。檢察機關建議公安機關立即調取高速公路錄像視頻、電子磅單,分析犯罪嫌疑人的電話通訊記錄,從中深挖嫌犯,并找出購產運銷等環節的涉案人員。 突破嫌犯口供 從2012年2月至6月,公安機關在偵查中共移送批捕案件9件15人。檢察官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現,制售病死豬肉的團伙規模龐大、組織嚴密、人員相對固定,有人負責屠宰,有人負責制作,有人負責銷售,形成了一個比較完整的供銷體系。 但是,辦案人員也發現,中間一些環節的關鍵人物一直沒有到案。在加快審查案件的基礎上,檢察機關通過與公安機關主管領導、分管領導、辦案部門、辦案干警四個層級建立起來的溝通渠道,不斷增加相互間的協調能力,并引導公安機關更全面收集和固定證據,抓捕中間環節的關鍵人物。 運輸是這個系列犯罪中的重要一環。2012年2月7日,公安機關提請批捕犯罪嫌疑人費孟春等3人。之后,圍繞病死豬的來源和去向,公安機關又找出了涉嫌運輸病死豬肉的山東籍司機朱劉贊,繼而抓獲了3名中間環節的主要犯罪嫌疑人。 2012年5月6日,公訴人在提審犯罪嫌疑人盧洪剛等3人屠宰病死豬肉案件中,數名犯罪嫌疑人先后交待了林財福、林國宗、陳志強是他們幕后老板的事實。至此,市、區兩級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通過歷時八個月的奮戰,將批捕擴大到10件33人。 進村入戶走訪 病死豬何以能輕松流入不法分子手中?堵住病死豬收購源頭的監管難道不在? 為進一步擴大辦案綜合效果,檢察官會同公安機關和鎮政府工作人員,進村入戶宣傳肉品安全消費的法律法規知識,加大對“兩高”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釋的宣傳力度,調動群眾充分參與。 在走訪中,檢察人員獲悉在收購環節從事無害化處理的工作人員許克吃未按相關規定銷毀病死豬,并利用其受雇于農業部門專門處理遺棄病死豬和向養豬戶收購病死豬進行無害化處理的身份,將病死豬私自賣給他人屠宰的犯罪事實和線索,對其立即以涉嫌濫用職權進行偵查。確定其身份主體后,檢察機關查明其利用對病死豬進行無害化處理的工作便利,先后將50頭禁止流入食用環節的病死豬私自賣給他人的犯罪事實。 這起濫用職權案起訴后,許克吃因犯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犯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8000元。 通過一條新聞查處一起大案,日前,龍文檢察官說,是媒體提供的一條重要信息,幫助他們徹底搗毀了一條病死豬肉購銷經營鏈條,媒體的作用真不小。通訊員 賴青汗 蔣威 潘進格 |
相關閱讀:
- [ 03-13]臺灣豬肉價格漲到近年最高價 當局抑價無果
- [ 03-13]美國男子獵殺巨大野豬 豬肉夠全家1年所需(圖)
- [ 03-08]臺灣豬肉價格飆升 主管部門清查囤積(圖)
- [ 03-05]打工男子偷吃豬肉被“撐死” 工廠賠償6.2萬元
- [ 03-02]安徽不法商販用狗血涂抹老豬肉冒充新鮮牛肉
- [ 02-25]廣東河源搗毀一非法屠宰窩點 查獲死豬肉8000余斤
- [ 02-25]廣東河源警方查獲近8000斤病死豬肉 刑拘2人
- [ 02-20]領導人家宴盤點:習近平曾炒酸菜豬肉款待老友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