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腐敗滋生重拳打擊 回顧歐洲議會十年反腐路
2014-02-25 09:58? 蓋琳?來源:環球網 責任編輯:林晨 黃曉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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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起案件,335人入獄,總共服刑900年,平均每年追繳1億歐元贓款……這是歐盟反欺詐辦公室1999年至2012年法辦公職人員腐敗的一組數據。今年2月3日,歐委會出臺的報告更是讓人觸目驚心,歐盟每年因腐敗造成的約1200億歐元損失相當于歐盟一年的財政預算。在貪欲的誘惑下,歐盟同樣滋生出與腐敗有關的現象,如議員和官員冒領工資、權錢交易、以權謀私等。為抵制腐敗,歐盟這些年可以說打出了很重的組合拳。筆者2000年到比利時留學,2005年到歐洲議會正式擔任議員助理工作,10多年來親身經歷數次歐洲議會應對反腐的體制改革,無論是公職人員根據要求申報財產,還是所有歐洲議員同工同酬、議員助理強制公務員化等,很多措施都體現著歐盟嚴打腐敗的決心。 行為準則不足以杜絕腐敗 筆者到歐洲的前一年,歐盟為反腐在制度上有過一次大動作。1999年,歐盟在歐洲理事會的框架下,與歐洲非歐盟國家成立反腐敗國家聯合會。2001年,該組織出臺相關《公職人員行為準則》,其中包括申報個人利益等一系列廣泛的要求。近年來,歐盟將公職人員申報財產和收入以及配偶和子女的收入越來越多地納入反腐敗規定中。10多年來,歐盟施行所有公職人員(包括退休不久的公職人員)工資透明化。歐盟官方網站上公布所有工資等級。等級通過考核決定。每位公職人員按照各自的等級每月領取固定數目的工資。級別較高的官員每年還要申報財產,其中包括配偶和所受撫養子女擁有的資產。 歐洲《公職人員行為準則》的出臺,并沒有讓腐敗現象徹底杜絕。歐洲議會在2007年前后出現過極為突出的腐敗問題。2004年,立陶宛、波蘭、捷克、匈牙利等10國加入歐盟;2007年保加利亞和羅馬尼亞加入歐盟。隨著這兩次歐盟擴容,一些經濟較為不發達的國家獲得歐洲議會的席位。然而按照當時的規定,歐洲議員的工資待遇與各成員國國會議員水平一致。這就客觀造成歐洲議員同工不同酬的局面。在(2004-2009年)第六屆歐洲議會中,月薪最高的是來自意大利的議員,工資大概1.1萬歐元左右;而工資最少的,像來自斯洛伐克、立陶宛這樣國家的議員,每月工資僅有七八百歐元。因此,一些議員為爭取更高收入,有的騙取會議補貼,在會議簽到簿上簽上大名就揚長而去;有的騙取出差補貼,謊稱周末出差或坐飛機經濟艙而按公務艙價格報銷。另一個客觀存在的問題是當時歐洲議會沒有把議員助理強制公務員化,所以一些議員為騙取助手經費,制造假身份證,雇不存在的人,有的申報自己的妻子、孩子甚至祖父做助手。 為打擊這種腐敗現象,歐盟決定從2009年第七屆歐洲議會開始,所有議員同工同酬,月薪在9000歐元左右。所有議員助理公務員化,錄用要經過嚴格審查,不允許議員雇親屬。這些制度出臺后,筆者發現身邊的一些熟面孔很快就見不到了。歐盟在2012年1月1日出臺的行為守則要求每位歐洲議員有義務向公眾提交其財務狀況的詳細聲明。聲明還要求細致到他們到哪里旅行、住宿、生活費用、報銷費用等。如果以公務身份與人就餐,還要記錄有哪些人,吃了什么,談論了哪些話題。聲明要告知參加了哪些活動。在代表歐洲議會官方身份收到禮物時,禮物也必須申報。細則聲明刊登在歐洲議會官方網站上。任何違反行為守則的議員都會受到處罰,處罰由議長在全會上宣布,并刊登在議會網站上。在筆者看來,此舉會影響受處罰議員的政治前途。 在體制上,歐洲議員有監督歐盟機構和歐盟官員的權力,監督歐盟開支也是一項重要的責任。歐洲委員會曾因歐盟資金管理不善,項目專款被濫用、欺詐、貪污等問題遭歐洲議會彈劾。1999年1月14日,歐洲議會在對歐洲委員會的不信任動議被否決后,即決定成立由5人組成的“獨立專家委員會”,15日下午提出的關于歐洲委員會舞弊、徇私和財務管理不當的報告長達146頁,措辭嚴肅地列舉了委員會舞弊嚴重、任人唯親、管理混亂的現象。3月15日夜間,歐洲委員會20名委員經過3個小時的討論后宣布集體辭職,這是自1958年1月《羅馬條約》生效以來,歐洲委員會首次集體辭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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