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草案》中有關未經同意不得向手機發送廣告等內容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昨日,羊城晚報記者采訪多位市民,市民對垃圾短信、郵件的“騷擾”深惡痛絕,表示希望垃圾短信、郵件泛濫的現狀能夠得到有效控制。但有廣告業內人士認為實施起來會有一定難度。而律師則建議出臺細則,便于實施。 新規禁向手機發送廣告 《草案》中明確,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的要求,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未經當事人同意或者請求,或者當事人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固定電話、移動電話或者個人電子郵箱發送廣告。 “這意味著國家從法律層面界定了未經同意向用戶郵箱發送垃圾短信和郵件屬于違法行為。”關注廣告法修訂的廣東環宇京茂律師事務所律師馬平川表示。 據了解,現行的廣告法是1995年開始實施的,距今已實施了20年時間。馬平川認為:“廣告法確實已經到了必須進行修訂的時候。”隨著社會的飛速發展,廣告法中許多規定已經跟不上形勢發展的需要;與此同時,許多新的廣告行為也需要廣告法做出規定。其中,垃圾短信和郵件這些業已成為社會公害的廣告行為急需在法律上做出界定。 廣州市工商局廣告處相關人士也告訴記者,由于此前缺少在法律上的界定,手機廣告、郵箱廣告等存在一定的監管難度。 垃圾短信比正常短信還多 “代開發票”、樓盤開盤……每天手機用戶都要收到各種各樣的垃圾短信,近年來愈演愈烈。日前,一份2013年中國手機安全狀況報告稱,去年手機垃圾短信共計971億條,較2012年的712億條增長了36.4%。值得注意的是,廣東是垃圾短信的重災區。從發送垃圾短信的號段來看,廣東、北京和山東占據了前三位。其中廣東的垃圾短信發送數量極其驚人,占比超過20%,是第二名北京的3倍多。 昨日,記者隨機采訪的一位市民表示:“手機里每天收到的垃圾短信比正常短信還多,不勝其煩。”一位張先生告訴記者:“年前在看房,最近已經買了房了,但每天還是會收到幾十條樓盤信息。”另一位李小姐則說:“我手機里收到最多的就是一些商店的打折信息,不知道那些商店是從哪知道我的電話的。”市民一致呼吁,垃圾短信該管管了。羊城晚報訊記者帥鵬坤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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