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新聞發言人:低空管理改革不是放任無序飛行
2014-02-19 06:57? 倪光輝?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陳瑋 黃曉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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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飛行器頻致空中險情,空軍新聞發言人表示—— 低空管理改革 不是放任無序飛行(熱點解讀) 本報記者 倪光輝 2013年底,有關“遙控無人機違規飛行致首都機場多架航班延誤”的消息,引起公眾對空中安全問題的關注。18日,國防部網站發布消息,表示維護國家空中安全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危害嚴重,違規升放氣球或致刑責 近幾年,一些企業的航拍、航測及慶典服務等商業性航空活動,一些個人的航模放飛等娛樂性航空活動,有時引發空中險情,有的危及軍民航飛行安全和公共安全。 公開披露的信息顯示:2009年,一架小型航空器在杭州地區違規飛行,造成杭州蕭山機場關閉56分鐘,18個航班備降或延誤。2012年,海南一家企業使用“蜜蜂”飛機擅自組織飛行活動,嚴重干擾軍機訓練。2013年,北京一家科技公司進行商業性航拍飛行,既沒有向民航部門申報航拍任務,也沒有向空管部門申請飛行計劃,又違規到首都機場附近空域飛行,導致待降首都機場的多架飛機空中緊急避讓。 “這種只講飛行權利、不盡安全義務的行為,應當堅決制止和杜絕。”空軍新聞發言人申進科強調,國家保障每個社會成員依法按章飛行的權利,每個社會成員也應依法履行維護空中安全的義務。任何空中活動,都應以確保國家空防安全、公共安全和個人安全為前提。 申進科表示,空軍對近年來參與處置的多起航空器違規飛行問題進行梳理分析發現:違規飛行的既有私營公司,也有航空愛好者,還有熟知航空法規的個別航空公司。違規航空器的類型,有直升機、無人機、航模和三角翼飛行器等。 據介紹,用作商業廣告的氣球,也會危及空中安全。國務院、中央軍委頒發的《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規定,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者系留氣球,不得影響飛行安全。進行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者系留氣球活動,要經設區的市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會同有關部門批準。違規升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嚴重后果的,依照刑法關于重大責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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