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相聊甚歡,現實中一見如故,高某以為自己遇見了命定的姻緣,卻不料這從頭到尾都是個騙局。 2012年9月份的一天,處在無聊中的高某在網上搜索好友,加了一個名叫“迷失”的網友。兩人相談甚歡,漸漸熟悉起來。“迷失”告訴高某她叫楊金微,24歲,家在鄭州,父母離異,她跟著父親在鄭州生活,生母在禹州。 幾天來不間斷地聊天,讓高某對楊金微產生了濃厚的興趣。而據他試探,楊金微對他也頗有好感。很快,兩人約定了見面。2012年9月22日,高某坐車來到鄭州和楊金微見了面。面前是一個身材高挑、打扮時尚的美女,這讓高某內心激蕩不已。兩人一見如故,互留了電話,楊金微羞澀地表示愿意做高某的女朋友。 在鄭州住了幾天后,高某回了許昌。又過了幾天,楊金微給高某打電話,說自己要跟朋友合伙做生意,需要借兩萬元錢。當天,高某就通過銀行給女友匯過去兩萬元錢。楊金微沒想到,第一次張口要錢,高某竟答應得如此爽快。從此,她就更加肆無忌憚地給高某打電話要錢,說兩人處對象的事她爸爸不同意,斷絕了她的經濟來源。看到女友因為自己受苦,高某心疼不已,趕緊給女友匯去了2000元的零花錢。 2012年10月,楊金微來到高某家見家長。高某的爸爸媽媽對兒子的這個女朋友很滿意,先后給了楊金微5000元的見面禮。 2013年3月,微微說自己懷了高某的孩子,要和高某結婚。高某十分高興,立即著手準備結婚事宜。從此以后,楊金微也有了更多需要高某給錢的理由:爸爸生病住院了,媽媽開車撞著人了,自己懷孕需要買營養品,要到鄭州看她爸爸商量結婚的事,嬸嬸過生日要買生日禮物,預訂兩個人的婚紗照要用錢……想到楊金微不顧父母的反對要和自己結婚,高某感動不已,對微微言聽計從。只要微微張口要錢,他每次匯錢少則2000元多則8000元,從來沒有說過一個不字。 2013年3月13日是農歷的二月初二,高某的家人把這天定為高某和楊金微的訂婚日。本來說好雙方父母要見面,結果那一天楊金微自己來到了,說家人來不了。 因為親戚朋友都在場,高某和他的父母就沒再追問原因。這一次,楊金微從高某的父母以及親朋那里得到了兩萬余元的彩禮錢和見面禮。拿著錢,楊金微說要回鄭州準備結婚的事情,可誰知一去不返,再也不接高某的電話了。發覺事情不對,高某的父母趕緊報了警。直到這時,高某還幻想著楊金微回來和自己結婚呢。 不久,民警查明,楊金微用的是假名字。她的真名叫楊艷霞,禹州市人,已經28歲了。她早在5年前就結婚了,還有一個4歲的女兒。隨后,楊艷霞被警方抓獲。 近日,許昌縣法院對楊艷霞利用談朋友詐騙一案進行審判。庭審中,她承認在和高某交往期間根本沒有懷上高某的孩子,也從來沒有想過和高某結婚。騙來的那些錢,也早被她揮霍了。經法庭認定,楊艷霞前后共計20余次騙取高某現金3.4萬余元及銀行匯款4.3萬余元,共計騙取人民幣7.7萬余元。最終,法院以犯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6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文中人名為化名) (河南法制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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