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尚無法定專門負責機構的情況下,誰來關心—— 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之困 本報記者 王燁捷 特約通訊員 肖冠喬 如果不是社區民警翁廣法,6歲男童小瑞(化名)鐵定上不了學。對于一個外來服刑人員的非婚生子而言,想在父母務工地上戶口、上學是件比登天還難的事兒。 江蘇泰州,一場由共青團組織牽頭發起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行動正在全城范圍內推廣,而像小瑞這樣的服刑人員子女是此次行動關注的一個重點。按照統一部署,翁所在的興化市公安局牌樓中心派出所團委與小瑞結對,對其生活、學習進行各種幫扶。 一個有意思的細節是,這些孩子被和共青團留守兒童關愛行動中的留守兒童們放在一起,主辦方有意忽略了他們“服刑人員子女”的身份。 據北京大學社會學系兒童福利保障制度研究者鄧鎖介紹,目前尚無法定專門機構負責對服刑人員子女進行幫扶。而正是這樣的背景,將一部分因父母服刑而失去依靠或生活陷入貧困的未成年人置于困境。 一方面他們生活、學習面臨很多實際困難;另一方面,他們又算不上是“孤兒”或“特殊困難人群”,無法得到來自政府層面的照顧。 對服刑人員子女的接觸大多“零散” 南京兩名女童餓死家中的事件,至今仍讓公眾唏噓。這是對服刑人員“失依”子女管理漏洞最強烈的一次撕扯——兩名女童的父親坐牢,母親吸毒,孩子曾不止一次地被鄰居、居委干部發現獨自流落,眾人卻都“無能為力”。 沒有一項法律或制度規定,像這樣有母親“照看”卻實際長期沒人管的孩子可以強制更換監護人或被社會福利機構臨時收養。 就像貴州男孩小瑞,如果完全遵循制度,這個父親“二進宮”、跟著母親在泰州打工的非婚生孩子,根本不可能得到任何特殊照顧。“我們派出所其實不管這個,也沒聽說有單位是專門負責這些孩子的。”盡管在職責范圍之外,但與小瑞接觸后,民警翁廣法覺得,應該有一個職能部門專門幫扶這些孩子。 小瑞的母親是廣東人,父親是貴州人,他卻出生在浙江,沒有出生證、沒有戶口。眼看到了上學的年齡,母親許某也沒有任何打算,在她看來,孩子鐵定沒學上,“就在家里算了”。 與派出所結對后,民警翁廣法專程跑到浙江某醫院,幫小瑞補辦了出生證,再回到泰州為他申請“特批落戶”。落戶后,為方便孩子一個人上下學,翁還專門給從未謀面的教育局局長寫信聯系,最后幫孩子找了一所離家近的學校。 全程幫辦下來,翁廣法覺得自己干了一件改變孩子一生的好事兒,但同時,他心里也犯起了嘀咕:“全中國有多少這樣的孩子,不可能每一個孩子都走一套特殊程序吧?那些沒人幫扶的服刑人員子女,會不會仇恨社會?會不會也通過犯罪來報復社會?” 這樣的擔憂,從2001年美國參議院的一項報告中能找到佐證。該報告指出:“父母服刑的孩子,長大后步其父母后塵成為罪犯的機會比其他孩子明顯高6倍。如果不對其進行有效的干預,他們之中70%的人日后會被卷入刑事司法程序。” 泰州青少年工作專家人才庫專家、江蘇農牧學院心理學教師孫啟香也注意到了這一點。他曾長期在某社區從事青少年心理咨詢志愿服務,卻從未接觸到服刑人員子女,“社區應該有幾個的,但沒牽上過線。” 孫啟香告訴記者,服刑人員子女或多或少都會有一些心理問題,尤其是那些父母一方在服刑、另一方外出打工或離異的孩子,更容易出現心理偏差,急需心理輔導,“這些孩子應該被系統地組織、整理出來,專門另行輔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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