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棄嬰安全島13天收51名棄嬰 基本均身患重病
2014-02-11 07:11? 董倩?來源:CCTV《新聞1+1》 責任編輯:陳瑋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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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說: 盡管朱洪院長對外地開車前來棄嬰的家庭表達理解,但他仍不得不承認,卻有被遺棄的孩子,完全可以被家庭撫養。 朱洪: 也不排除大概有五分之一完全可以在家庭。比如說唇腭裂,唇腭裂這種病是肯定好的,完全是沒有多大的生活影響的。還有一些比如說比較輕的心理障礙的,它不影響他的正常的生活,但是有一些家長還是不配合的。 解說: 而朱洪院長也同我們講到了一個6歲的棄兒的案例,這個案例當中,似乎我們也能讀出棄兒所在家庭的矛盾和掙扎。 朱洪: 我們統計一下,我們最大的6歲,我們發現兩個大一點的孩子,感覺他有明顯的肥胖癥,而且智力有問題,不知道吃飯,不知道簡單的對話。 記者: 這樣的孩子可以不可以在父母身邊生活呢? 朱洪: 應該說的話,這些孩子完全可以在身邊長大。 記者: 孩子其實已經很大了,可以想見其實父母最開始還是想想把他養大。 朱洪: 現在6歲的孩子,應該是這樣子,如果不然的話,早就扔了。 記者: 像這么大的孩子,送到這里來,他父母留下一些什么樣的信件或者一些信息,來說明他們為什么把這些大的孩子丟掉嗎? 朱洪: 一般的不留下任何信息。 評論員: 我們手里有這樣一個數字,民政部2004年的調查,現在兒童在福利院的人數每年是以44%的速度在增長。而分析這里面被遺棄的是占到總數的90%其余的占到是10%。那么把孩子放到了安全島或者福利院這種行為本身是不是已經觸及到了法律,我們接下來聽法律工作者的看法。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執行主任 張雪梅: 遺棄孩子在安全島構不構成遺棄罪,在社會上也確實有爭議。我認為應該區分兩種情況。一種情況就是如果這個父母確實沒有撫養能力,沒有經濟能力,這種情況下他將孩子送到安全島,他的主觀目的也是希望孩子得到繼續存活和治療,我認為可以不作為犯罪去處理,但是如果說他確實有經濟能力,但是他卻拒絕履行撫養義務,將孩子送到安全島,那么這種情況,可以列為是遺棄犯罪處理。當然實踐當中確實存在一個困境,即使構成遺棄罪,往往遺棄罪對偵查難度比較大,很難能夠偵查到遺棄人的基本的情況,基本信息。這樣就會導致對行為人他的責任追究,會陷入困境當中去。 評論員: 聽完了專家的介紹之后,現實的困境是即便是我們能夠認定父母這樣做是觸犯了法律,但是也很難找到父母到底是誰,面對這樣的困境又該怎么樣,王院長剛才也說了,到底是無奈而為之,還是說有意而為之,這個界限怎么去界定,換句話說,當我們從外界,從政府的角度去看,怎么這關注這個家庭之外,家庭自身又應該怎么去做? 王振耀: 我非常同意張主任的意見。我們首先從關愛孩子出發,應該說家庭如果犯了遺棄孩子的罪,應該得到一定的譴責,應該得到一定的處置,但是更應該做的是我們的體制,我們的政府,包括我們的社會各界,包括我們的基層社區和醫院能夠建立起來鏈條,避免這些家庭犯遺棄罪,讓他們有條件來繼續實施他們對孩子的關愛,這是非常重要的。 評論員: 好的,非常感謝王院長,我們從衛計委那里得到的消息是在今年6月底以前,要在全國的范圍啟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工作,兒童是這個群體里面最弱勢的群體,我們希望兒童的大病保險能夠先行,并且能夠及早的覆蓋。 好,這就是本期節目,感謝您的收看,再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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