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9日從廣東省東莞市公安局了解到,東莞警方日前查處一起假冒記者招搖撞騙案,抓獲嫌疑人5人。 6日11時左右,5名自稱廣東電視臺記者的人員攜帶貼有廣東電視臺標識的攝影攝像器材來到石碣鎮涌口村,對該村經濟、土地等問題進行采訪拍攝,還要求采訪石碣國土分局和規劃所等政府部門。一名女子出示了印有“廣東電視臺編導”的名片,另一名男子出示了一本印有“廣東電視臺”字樣的工作證,但5人均無法出示記者證。 期間,文化執法部門接到有關單位投訴,懷疑該5人身份可疑,于當天下午將其帶回調查。經調查發現,該5人均不能提供有效記者證,涉嫌違規采訪,遂移交當地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石碣公安分局立即組織警力展開調查。經詢問,嫌疑人黃某自稱是東莞市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老板,為此次采訪開車;其余4人則自稱是廣東電視臺的記者。經廣東電視臺人力資源部發回的復函證明,該5人均非該臺新聞記者。 當晚,市文化執法大隊、南城公安分局、南城文化執法分隊聯合對黃某設在位于南城街道的文化傳播公司進行調查取證,在現場查獲一批印有中央電視臺、廣東電視臺標識的攝影攝像器材以及若干假冒中央電視臺、廣東電視臺工作人員名片。 目前,鑒于胡某陽等5名嫌疑人假冒記者招搖撞騙的行為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石碣公安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對嫌疑人胡某陽、黃某兩人處以行政拘留5日,對嫌疑人陳某芳、陳某勇兩人處以行政拘留3日,對蔣某民作教育處理。(記者扶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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