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高麗:以經濟體制改革為重點全面深化改革
2013-11-20 07:25?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陳瑋 李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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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是在我國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定性階段召開的一次十分重要的會議,全會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決定》突出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這條主線,貫穿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堅定決心和巨大勇氣,體現了對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的深謀遠慮和責任擔當。《決定》明確提出把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對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生態文明體制和黨的建設制度改革進行了全面部署,突出體現了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提出了許多新思想、新論斷、新舉措,描繪了新藍圖、新愿景、新目標,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又一次總部署、總動員,在我國現代化建設進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是新的歷史起點上全面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行動綱領。《決定》強調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要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深化經濟體制改革。我們要正確把握經濟體制改革的方向、目標和重點任務,不斷把經濟體制改革引向深入,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而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斗。 一、充分認識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重點的重要意義 《決定》指出,“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這是中央在全面總結改革開放經驗、準確把握國內外大勢、統籌考慮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基礎上作出的科學判斷和重要決策。 (一)以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為重點,是立足基本國情、增強綜合國力的必然選擇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們以巨大的政治勇氣,銳意推進改革開放。從農村到城市、從沿海到內地,經濟體制改革始終是全面推進改革的“突破口”和“重頭戲”,在理論和實踐上不斷取得重大進展,極大地解放和發展了社會生產力,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取得舉世矚目的偉大成就。這些年,我國之所以能夠經受住國際金融危機和世界經濟低迷的沖擊,戰勝嚴重自然災害,國民經濟保持平穩較快發展,人民生活不斷改善,堅持深化經濟體制改革是重要原因。同時,我們也要清醒認識到,國內外環境都在發生極為廣泛而深刻的變化,盡管我國經濟總量已居世界第二位,但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僅是世界平均水平的60%左右,發展中面臨一系列突出的矛盾和新的挑戰。我國仍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沒有變,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這一社會主要矛盾沒有變,我國是世界最大發展中國家的國際地位沒有變。這“三個沒有變”,決定了我們必須始終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而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與以經濟體制改革為重點本質上是統一的,這就要求我們必須通過深化經濟體制改革,不斷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提高綜合國力和國際競爭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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