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法院”引熱議 鼓勵創(chuàng)新推司法改革
2013-11-17 15:53? 馬海燕?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陳瑋 李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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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北京11月16日電 (記者 馬海燕)15日晚公布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健全技術創(chuàng)新激勵機制,探索建立知識產權法院。”這引起法律界人士熱議,被認為承載著鼓勵創(chuàng)新、推動司法改革的重任。 “第一屆亞太知識產權論壇——知識產權制度的全球化及本土化”今日在中國人民大學蘇州校區(qū)舉行。來自美國、加拿大、日本、韓國、新加坡、中國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專家學者、官員及企業(yè)界人士200余人與會?!爸R產權法院”也成為討論的熱門話題。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許前飛在論壇上所作的主旨演講中表示,設立知識產權法院,可以積極有效回應國家實施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戰(zhàn)略和知識產權戰(zhàn)略提出的司法需求,將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知識產權司法專門化。 近年來,中國知識產權司法發(fā)展迅速。2012年,全國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共新收知識產權民事一審案件近9萬件,比上年增長45.99%。許前飛說,案件類型涉及知識產權法和競爭法所涵蓋的所有領域。作為一個知識產權案件審判大國,充分發(fā)揮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主導性作用不僅能使中國的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更適應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經濟全球化的新格局,也更有利于提升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的整體水平和國際形象。 放眼全球,德國于1963年、美國于1983年、韓國于2002年、日本于2004年、俄羅斯和芬蘭于今年初分別設立了知識產權法院。許前飛認為,在中國經濟進入提質增效“第二季”的今天,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時機已經成熟。 許前飛表示,設立知識產權法院是中國司法改革的重要嘗試。中國目前已有的專門法院包括海事、鐵路和軍事法院。而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無論是受理案件的規(guī)模還是管轄所涉及領域,其影響力將遠遠超出上述三類專門法院。知識產權專門法院的設立,不僅可以一定程度上解決司法權的地方化問題,而且在司法權的運行機制、法院機構設置、法院工作人員分類管理等方面也有很大的改革空間。同時,針對知識產權案件審理的特點,在審判程序、裁判文書、案例指導、陪審制度改革等方面也將有條件作出一些有益探索。(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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