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犯法當與“庶民”同罪
www.fjsen.com?2013-11-06 11:52? ?來源:新華法治 我來說兩句
核心提示:奧運冠軍孫楊無證駕駛被公安交警部門罰款并處行政拘留的事件引起了廣泛關注。公眾人物應當是一個法治社會的文明風向標。作為明星,一定要擺正自己的位置,堅決擯棄特權思想,管好自己的行為,千萬別把自己當違法違規的“帶頭人”;作為執法部門,也別把明星當特殊人物,該咋處罰咋處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對所有的人一視同仁。在一個成熟與理性的社會中,我們不該寬容明星對法律的無知或漠視,但同時輿論更不能只是汲汲于看熱鬧的圍觀,或止步于淺表指責、沉醉于輿論審判。 奧運冠軍孫楊因無證駕駛被處行政拘留7天 記者從杭州市公安機關獲悉,4日下午,杭州市交警部門以無證駕駛對著名游泳運動員、奧運冠軍孫楊處以罰款2000元,行政拘留7天的處罰。 “張藝謀超生”成懸案 曝光近半年仍在調查 今年5月初,張藝謀被曝“至少有7個孩子或面臨1.6億超生罰款”。江蘇省無錫市計生委曾表態,稱對張藝謀“超生”一事已開展調查。現在時間過去了5個多月,無錫計生委查“超生”依然沒有任何進展。成都商報記者這5個多月來不定期打電話詢問無錫市計生委政策法規處郭處長,郭處長給出的回復都是尚在調查。日前記者再次致電郭處長,對方依然表示:“還沒接到下面反饋回來的情況。” 名人代言違法廣告屢禁不止 不應止于"點名" 電視廣告里,著名演員唐國強說著“得了腦中風,就用邁道通”的廣告詞,鼎力推薦藥品“邁道通”;另一個“華風再造膠囊”短片廣告中,知名主持人王剛則主持起專家訪談。6日,中商聯媒體購物委員會通報24則涉嫌違法違規電視廣告,特別點名批評唐國強、王剛等名人明星又代言“助陣”違法廣告。 一直以來,一些違反廣告讓老百姓真假難辨,深受其害,尤其是名人明星“助陣”,讓違法廣告更加為所欲為,繼續為害國人。此次中商聯媒體購物委員會通報違法廣告,并點名批評唐國強、王剛等名人明星,其警告意義值得肯定,但是實際作用有限。 韓紅挪用牌照被罰后連續道歉 網友:不如徹底改掉 歌手韓紅挪用牌照被北京市交管部門處以5000元罰款,使“明星交通違法”再次成為公眾關注的話題。雖然韓紅在事發后連續道歉,但仍有不少網民并不“買賬”。“與其誠懇道歉,不如徹底改了”,面對近年來公眾人物屢觸“高壓線”,不少網民發出這樣的聲音。 體壇明星沒有不遵守法律的特權 冠軍頭銜帶來的不僅是明星榮譽和光環,也有更多的媒體關注和普通公眾的期待。希望“大腕們”張揚個性的同時不要超越規矩,享受物質生活的同時不要漠視法律法規,如果能以此為戒,更加珍惜自己的公眾形象,這個教訓也可以說是人生道路上重要的一課。畢竟,真正有長遠影響力的公眾人物,除了事業上的杰出成就,無不具有高尚的道德和偉大的靈魂。 名人請別因名氣滋生“特權意識” 名人不只是個普通的人名,有身份更不同于尋常百姓的“有身份證”。名人的舉手投足都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只言片語都能產生廣泛影響,因此,名人天然就帶有公共屬性,這既是一份榮譽,更是一種責任,身為名人又怎能不謹言慎行?無證而駕駛,雖未言幼兒亦知非法,奧運冠軍豈有不知之理? 新華網評:從偶像到“嘔像”,不需要翻山越嶺 從偶像到“嘔像”,不需要翻山越嶺,只隔了一條小小的水溝。孫楊在微博上粉絲接近2000萬人。在現實之中,我相信知道孫楊這個名字的人遠遠超過這個數字。但名氣再大,只要誰跨過了那一小步,就會形象受損,成為輿論質疑的焦點,這包括孫楊在內的所有明星。 依法處罰是對明星最好的愛護 根據交通法規,無證駕駛將被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并處15日以下拘留。杭州公安交警部門昨天下午對孫楊予以罰款并處行政拘留7天,這樣的依法處理,不但具有極強的警示意義,也提醒公眾人物要學會愛惜自己的羽毛,敬畏法律,依法從事。這雖然打掉了他們的“特權”,但都是對他們最好的愛護。 先有執法到位,才有明星責任 執法的缺席造成央視等公共傳媒不得不靠媒體監督權去反復提醒執法機關,記者則成了反假冒偽劣的偵察員,如果不改變這種局面,追究代言明星的責任,只能是治標不治本。 專家:不能因為金牌而一俊遮百丑 多少年來,在奧運會、亞運會等國際綜合性運動會上,中國體育代表團的成績大幅提升。但在運動員培養上,不能因為金牌而一俊遮百丑。如果相關主管部門僅僅從對運動員進行處理的角度解決王濛“打架事件”,此類事件肯定還會層出不窮。 圍觀孫楊,放大鏡和顯微鏡都不可取 由是觀之,對待孫楊無證駕駛事件,放大鏡和顯微鏡都是不可取的。放大鏡是一種落井下石的看笑話心理;顯微鏡是一種毫無原則的情感泛濫。兩種方式的弱點都是沒有堅持實事求是地從法律的角度分析問題,從現實的角度看待問題,而最為客觀和直接的就是分清楚交通事故和無證駕駛兩者的責任歸屬:這次交通事故中,孫楊并沒有直接責任,因為是900路公交車追尾;而孫楊無證駕駛本身屬于違法行為,理應受到法律的懲處。至于孫楊是否能夠像其微博中道歉那樣改過自新,唯有以觀后效,而不是先套上放大鏡和顯微鏡。 明星違法,輿論別只顧狂歡而不思自省 在網絡時代會有更多公眾人物“丑行”被曝光,但如果輿論不能變成多元思考的論壇和自我反思的鏡子,而只是汲汲于看熱鬧的圍觀,或止步于淺表指責、沉醉于輿論審判,甚至在內心竊將其視為自己不當行為的借口,那么我們就只能墮落為逐臭之夫,錯過一面面正衣冠的“鏡子”。 該如何審視“孫楊們”的罪與罰 圍繞孫楊案的討論中,還有一種情緒值得關注。百度搜索孫楊便會發現,部分人的關注焦點,放在了孫楊駕的豪車,以及孫楊車里的女友身上。這種貼身份標簽式的討論,有傷公共理性。無證駕駛的罪過再大,也僅是法律問題,而不是一個身份與等級問題。肆意制造這種對立情緒,或許會給我們的社會增加某種暴戾之氣。公眾人物的罪與罰,處理起來誠然有些棘手,但遵循法治的軌道,無疑應成為一種共識。過輕的處理,無疑會動搖民眾對法的信任;而過高的責罰,也恐會引起公眾人物的不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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