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閨蜜男友追愛不堪其擾 開房為名逼寫欠條
www.fjsen.com?2013-10-29 08:16? 紀樹霞?來源:中國江蘇網 我來說兩句
女子不堪忍受閨蜜男友的“追求”,遂糾集朋友與閨蜜男友談判,并逼迫他寫下3萬元的欠條。近日,無錫南長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女子被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與此同時,其朋友也被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25歲的唐莉是無錫人,一直單身。2012年12月的一天,正在上班的她突然收到一條陌生短信,短信中問其“多少錢可以出來過夜”?一看短信,唐莉很是生氣,她立即回打電話問對方是誰,但對方迅速將電話掛掉了。十多天后,當她再次看到那條短信時,她還是隱隱覺得此事很蹊蹺。隨后,她用別人的手機打過去,一聽聲音,她聽出來電話對面正是她閨蜜的男友王剛。 氣惱不過,唐莉找了一個男性朋友壯膽約王剛見面。見面后,唐莉上前質問王剛為何騷擾自己。誰知王剛一副嬉皮笑臉的樣子,讓唐莉頓時火冒三丈,上前甩了他兩個耳光。在車里的男性朋友見唐莉動手了,便以為王剛不老實,也出來打了王剛幾下,并將他強行拖進車內。唐莉說,雖然王剛嘴上一直說對不起,但態度一直不端正。隨后,王剛讓唐莉說個數來解決這個事,唐莉說要三萬元錢,王剛說能不能少點,唐莉說不行,不然開車去他家告訴他父母。這下王剛急了,馬上寫了一張3萬元的欠條。唐莉一看寫得很敷衍,便讓王剛按她口述的內容重新寫了一遍欠條,之后又怕他賴錢,扣留了他的身份證,然后才放他走了。可沒想到,一回頭,王剛便向派出所報案了,唐莉和她朋友當晚即被警方抓獲。 在法庭上,唐莉說,她當時只是為了出氣,沒想那么多,不知不覺中做了違法的事,是自己法律意識不強。法官提醒,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他人實行威脅,索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唐莉及其朋友以暴力、威脅等方法逼迫王剛當場寫下3萬元借條的行為就是典型的敲詐勒索行為(本文人物系化名)。(記者 紀樹霞 通訊員 陸芳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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