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養殖戶不按規定處置死豬 法院將予強制執行
www.fjnet.cn?2013-10-21 17:09? 韋慧 裘立華?來源:中新網 我來說兩句
今年3月發生的“黃浦江死豬事件”讓浙江開始大刀闊斧地整治養豬業。浙江海鹽縣4名養殖戶不按規定處置死因不明的生豬被海鹽縣動物衛生監督所作出罰款決定后,不履行法定義務,海鹽縣人民法院予以強制執行。據了解,這是浙江法院首次對養殖戶不按規定處置死豬采取此類措施。 記者21日從海鹽縣人民法院了解到,該批生豬主要是因為生病而死亡。姚某等4人為圖方便,先后將10多頭死豬扔進附近河道。相關部門在對河道的保潔過程中打撈起部分死豬,根據死豬所佩戴的二維碼耳標確定了養殖戶的名單。 調查后發現,自2012年8月至2013年3月,姚某等4人一直不按規定處置死因不明的生豬。海鹽縣動物衛生監督所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的第二十一條規定,“染疫動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動物產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動物尸體,運載工具中的動物排泄物以及墊料、包裝物、容器等污染物,應當按照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的規定處理,不得隨意處置”,對他們分別作出了罰款1000元、2000元不等的處罰。 作出處罰后,4名被執行人在規定時間內既未申請行政復議,也未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書確定的法定義務,9月29日,海鹽縣動物衛生監督所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海鹽縣人民法院立案后,通過特快專遞向4名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傳票等執行文書。執行過程中,2名被執行人懾于法律的威嚴,直接履行了繳納罰款的義務,另2名被執行人在法院送達執行通知書時拒絕簽收。 隨后,海鹽法院通過“點對點”查詢系統查詢得知拒絕簽收執行通知書的兩名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上均有可供執行的存款,故對其進行了強制扣劃。目前,該案標的都已到位,案件已經執結。(記者韋慧 裘立華)新華網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關新聞
- [ 08-29]一頭死豬為何能“摁住”八個部門?
- [ 08-05]長江水域再遭"死豬"入侵 尸體腐爛惡臭熏人(圖)
- [ 08-04]長江水域再遭“死豬”入侵 尸體腐爛惡臭熏人
- [ 07-25]“黃埔江死豬”事件之后浙江打撈病死動物8.8萬頭
- [ 07-21]成都蒲江河上漂著幾十頭死豬 官方稱實為6頭
- [ 06-08]密集飼養的困境--黃浦江死豬事件追蹤
- [ 05-31]曝佛山一只死豬僅賣10元 死鵝喂豬節省成本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