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腳踏兩條轉遭兩男追債 辯稱從未與他倆戀愛
www.fjnet.cn?2013-09-15 14:59? ?來源:華聲在線 我來說兩句
前日,河南的劉成(化名)和株洲縣的王小強(化名)向本報反映,我市一女子陳瑤(化名)腳踏兩只船,在同一時間與他倆存在戀愛關系,被發現后,他倆與陳瑤分手。但陳瑤在與他倆戀愛期間,均以購房缺錢為由,向他倆借錢。分手后,他倆要陳瑤還錢,但她總以沒錢為由拒絕。 劉成、王小強: 她腳踏兩只船,還欠錢不還 劉成說,他和王小強、陳瑤均為離異人士。2009年,劉成在炎陵做生意時,經陳瑤的姐姐介紹,認識了陳瑤,同年便與陳瑤確定了戀愛關系。2010年,陳瑤說在市區購房缺錢,他當即通過銀行轉賬或現金的方式,借給了陳瑤16萬元。2011年年前,陳瑤開了一家店,他一直在店內幫忙。不料,陳瑤在開店期間還與株洲縣的王小強談戀愛。劉成和王小強知道陳瑤“腳踏兩只船”后,均立即與陳瑤分手。 “陳瑤借我的16萬元,前前后后還了10萬元左右,還欠我6萬元。去年11月份,陳瑤給我寫了一張6萬元的欠條,并承諾今年5月前還款,但至今陳瑤未還錢。”劉成說。 王小強說,陳瑤與他戀愛時,也提出買房缺錢,共借了1.6萬元。“陳瑤腳踏兩只船,我在和她分手后,要求她還錢,她也以無錢為由拒還”。 陳瑤: 從未與他們談過戀愛 也沒向他們借過錢 陳瑤對記者說,她從未與劉成、王小強談過戀愛,也沒向他倆借過錢。“我有單位,不可能借幾萬元錢都還不起。我手里也有劉成給我寫的欠條,欠了8萬元。若劉成和王小強說我欠他們錢,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處理。” 劉成說,陳瑤手中8萬元的欠條確實是他寫的,但實際上沒有發生任何金錢關系,“這8萬元的條子,是關于另一件事情,實際上就是一個‘假’欠條。我從未借過陳瑤的錢。” 陳瑤說:“劉成手里的欠條,確實是我寫的,但我是在劉成威逼之下寫的。” 陳瑤說從未借過劉成的錢。但劉成在現場提出,借給陳瑤的錢部分由銀行轉賬至陳瑤名下,陳瑤聽了之后,并沒有反駁,說:“劉成總是說我欠他錢,總是找我鬧。我現在只希望通過法律途徑處理。” 王小強的姐姐稱,陳瑤與王小強、劉成談過戀愛。 債權人對債務有舉證義務 湖南卓進律師事務所律師聶煒稱,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誰主張、誰舉證”,債權人應對自己是否享有債權,有舉證義務。若債務人認為債權人手中的欠條是假的,那么債務人也有義務承擔舉證責任。 (株洲晚報 記者 張東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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