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檢察機關多舉措對接新刑訴法嚴防冤假錯案
2013-09-13 14:34:22?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藍曉梅 李艷 |
分享到:
|
審訊同步錄音錄像,規范實現“鏡頭監督” 刑訴法規定,對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它重大犯罪案件的訊問過程,要進行同步錄音或者錄像。 蘇州市檢察院公訴一處處長鄧根保介紹,蘇州公檢法于2012年11月會簽《訊(詢)問犯罪嫌疑人同步錄音錄像工作規定(試行)》,把“應當”同步錄音錄像的案件范圍擴至外國人犯罪案件、毒品案件等。截至目前,全市公訴部門受理的案件60%以上移送了同步錄音錄像資料,其中常熟市檢察院基本實現案件全覆蓋。 2012年,在常熟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田某某搶劫案中,田某某在公訴環節及開庭時均辯稱其所作的有罪供述是在公安機關誘供、體罰方式下形成的,而且當時沒有仔細看筆錄。在案件公開庭審的情況下,公訴人當庭播放了被告人審訊同步錄音錄像,錄像中其神情自然,話語流利,而且顯示他在詳細看過筆錄后才簽字,而錄像中偵查人員規范執法、訊問文明。經偵查人員出庭說明情況,田某某最終認罪伏法、不再提出異議,法院判決采納檢察機關指控意見。 蘇州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王勇說,自同步錄音錄像工作機制執行以來,上訴率逐年下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檢察環節的翻供率同比下降了19.1%;庭審翻供率同比下降了33%;使用錄制資料成功批準逮捕123人;使用錄制資料成功審查起訴和庭審被法院采信111人。 推行公訴案件審查報告規范化 嚴保案件質量 有罪推定、重主觀輕客觀等陳舊司法理念以及由此引發的刑訊逼供、誘供等惡習,是絕大多數冤假錯案發生的主要根源和成因。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法治建設和政法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突出強調“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蘇州市檢察機關首先從公訴案件審查報告上著手進行了改革,改革重點強調保障案件質量,調整案件審查報告體例,形成對客觀性證據高度重視的倒逼機制,糾正陳舊的刑事司法理念,從根源上避免冤假錯案的發生。 據了解,蘇州市檢察機關按照江蘇省檢察院2008年制定的《江蘇省檢察機關公訴案件案件審查意見書(一審)制作指導意見》制作案件審查報告,并下發案件審查報告樣本。在審查報告中,他們調整了案件審查報告證據撰寫順序:先摘抄物證、書證、勘驗檢查筆錄、鑒定意見、視聽資料等客觀性證據,再摘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同案人供述,最后才是犯罪嫌疑人供述。這樣就形成了引導承辦人對客觀性證據高度重視的倒逼機制,從而保障案件質量。 |
相關閱讀:
- [ 09-12]王金平:檢察機關濫用職權 違反司法公正
- [ 08-25]安徽蚌埠警察目睹少女被殺 檢察機關被提請介入
- [ 08-15]檢察機關依法決定不起訴 失足少年圓了大學夢
- [ 08-01]上海警方已將復旦投毒案材料送檢察機關
- [ 07-30]全國檢察機關上半年查辦事故背后涉嫌職務犯罪官員700余名
- [ 07-24]江蘇首富朱興良被異地檢察機關帶走協助調查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