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透支”占據信用卡詐騙犯罪“半壁江山”
www.fjnet.cn?2013-09-11 12:35? 張寧?來源:檢察日報 我來說兩句
“接到貴院關于張某信用卡詐騙一案的《檢察建議書》后,我行高度重視,對持卡人申請、辦理信用卡流程進行了進一步的審查,并及時進行風險排查,杜絕犯罪隱患……”近日,天津市濱海新區某銀行向濱海新區大港檢察院寄來一封回復書,對該院此前發出的一份檢察建議進行了及時回應。 “利用銀行在個人信用卡管理” 方面存在的漏洞,被告人張某于2011年至2012年間,用同事和親屬的身份證,在多家商業銀行辦理信用卡,兩年間透支40余萬元,給金融機構造成了巨大損失。”據張某信用卡詐騙案的主辦檢察官介紹,該案數額巨大,但并非個案。“我院近三年的統計數據表明,惡意透支型犯罪已占據信用卡詐騙犯罪的‘半壁江山’,最高詐騙金額達56萬余元,嚴重危害了國家金融機構的資金安全。” 記者了解到,張某信用卡詐騙案移送審查起訴后,大港檢察院結合案件暴露的問題,向相關金融機構及時制發了檢察建議,建議發案銀行進一步加強對信用卡申辦人身份資料的審核,增強對虛假證件的防范能力;進一步加強對申辦人資信的審核,完善擔保制度;進一步加強對銀行業務人員的管理培訓,防止因追求辦卡數量而濫發信用卡的現象發生;進一步加強對信用卡使用過程中還款情況的監控和催繳工作,對惡意透支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將風險控制在最低限度,盡量消除信用卡監管盲區。 根據檢察建議,發案銀行目前已對現有信用卡客戶進行了全面梳理,嚴格執行“三親見”制度,完善了風險控制管理制度,以杜絕犯罪隱患。 采訪中,檢察官還提醒廣大民眾,信用卡惡意透支并非小事。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信用卡惡意透支額度達到1萬元以上就將被立案追究。因此,公民在辦卡、用卡時一定要量力而為,不可心存僥幸。同時,身份證等個人資料不要輕易透露給別人,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記者張寧 通訊員王瑜施章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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