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網絡造謠誹謗現象突出 炒作呈組織性特征
www.fjnet.cn?2013-09-09 16:39? ?來源:中國新聞網 我來說兩句
中新網9月9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今日聯合舉行新聞發布會,公布關于辦理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會上,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介紹了《解釋》的制定背景。 他指出,近年來,利用互聯網等信息網絡進行造謠誹謗的違法犯罪現象比較突出,網上造謠、炒作活動越來越呈現出一種組織性特征。出臺《解釋》的目的,就是結合新型犯罪方式的特點,對刑法相關條文的適用依法進行解釋,為在司法實踐中準確而有力地懲治利用網絡實施的相關犯罪提供明確的司法解釋依據,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 孫軍工指出,近年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日漸增多,特別是利用互聯網等信息網絡進行造謠誹謗的違法犯罪現象比較突出:有人在信息網絡上捏造事實惡意誹謗他人,損害他人名譽;有人利用社會敏感熱點問題,借題發揮,炮制謠言,誤導民眾,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甚至引發了群體性事件;有人以在信息網絡上發布、刪除負面信息相要挾,索取被害人或者被害單位財物,聚斂錢財。有的人在短期內就通過此種敲詐勒索方式非法獲利數百萬元。 孫軍工表示,社會上還出現了一些專門從事造謠、炒作、“刪帖”等活動的所謂“網絡公關公司”、“策劃營銷組織”及“網絡推手”。他們以營利為目的,違反國家規定,有償提供“刪帖”、“發帖”等服務,牟取巨額非法利益,使得網上造謠、炒作活動越來越呈現出一種組織性特征。 孫軍工介紹,多年來,國家為加強互聯網管理,規范互聯網秩序,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和規章。出臺《解釋》的目的,就是適應新形勢下同網絡犯罪作斗爭的迫切需要,結合新型犯罪方式的特點,對刑法相關條文的適用依法進行解釋,為在司法實踐中準確而有力地懲治利用網絡實施的相關犯罪提供明確的司法解釋依據,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 孫軍工稱,《解釋》意義重大,影響深遠。制定出臺《解釋》,是依法打擊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相關犯罪的現實需要。通過明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的誹謗等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為依法打擊此類犯罪行為,提供了更加明確的司法解釋依據。有利于統一司法標準,規范司法行為。制定出臺《解釋》,是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需要。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敲詐勒索等犯罪,侵犯了公民的名譽權、財產權,司法機關依法懲治此類犯罪,保護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解釋》也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了與此類犯罪作斗爭的法律武器。 孫軍工進一步強調,制定出臺《解釋》,是維護社會公共秩序的需要。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的尋釁滋事等犯罪,特別是編造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起哄鬧事的行為,有時甚至會引發群體性事件,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司法機關依法懲治此類犯罪,有利于為人民群眾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制定出臺《解釋》,是保障公民表達權和監督權的需要。任何一個國家的法律都不會允許有誹謗他人的“言論自由”。通過厘清在信息網絡上發表言論的法律邊界,公民可以依法充分行使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和監督權。制定出臺《解釋》,也是促進信息網絡健康發展的需要。有助于規范網絡秩序,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一個健康、有序的網絡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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