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忻州市公安局網警支隊民警發現,某網民在網上發帖稱,“原平市某工程返工出現5、6具尸體,每具要100萬元,具體情況不明。”經民警調查該貼內容為虛假信息。在警方的教育下,四天后,涉嫌在網上散布謠言的楊某投案自首,并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 7月8日,網民王某在微博中發布“買炸藥炸政府大樓”言論。經查證,該男子供述在看到“湖南瓜農事件”新聞后產生極端思想。為提高網絡知名度,他在微博中發表不當評論。民警對其詢問及對其居住地進行檢查,沒有發現炸藥等危險物品。7月18日,太原市公安局經濟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對王某處行政拘留10天。 7月18日,臨汾市公安局網警支隊發現某網民在互聯網上發表帖子散布地震謠言。經偵查警方確定網民真實身份胡某,并于翌日將其抓獲。胡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并被警方以涉嫌擾亂公共秩序罪受到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完) |
相關閱讀:
- [ 08-21]公安機關打擊網絡造謠傳謠 北京查處一網絡推手公司
- [ 08-09]韓國要嚴打網絡造謠 胡說八道將面臨檢方起訴
- [ 06-11]網友發帖稱撿到高考試卷 造謠者已被依法傳喚
- [ 06-05]專家:三特點致網絡謠言危害大 應加重懲治造謠者
- [ 05-29]順昌一網民網上造謠制造恐慌 自食惡果被拘留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