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高院:嘗試全程直播重點案件
www.fjsen.com?2013-08-03 06:44? ?來源:中新網 我來說兩句
記者今天從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向全省法院下發了《關于加強新媒體時代人民法院新聞宣傳工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規定對于社會關注的案件,可嘗試借助電視、網絡、微博等方式進行全程直播;針對新聞記者的采訪申請,要設立專門受理通道,及時辦理。 “隨著微博、微信等新媒體迅速發展,針對社會輿論,傳統的圍、躲、堵、限等方法早已落伍,必須摒棄。”廣東高院副院長陳華杰告訴記者,廣東的媒體輿論生態發達,人民法院必須順應新媒體時代信息傳播格局、社會輿論生態和公眾參與方式的變化,更靈活、更公開、更自信地向人民群眾來“推薦自己”,才能以公開贏公信,以公開促公正,從而爭取更多理解和支持。 《意見》要求全省法院把新聞宣傳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來抓,建立專門部門或安排專人來從事媒體溝通;必須開通針對新聞記者的采訪受理通道,及時辦理媒體的采訪請求;對于依法公開審理的案件,記者申請旁聽的,要積極配合并提供便利;每個法院要設立1~2名新聞發言人或網絡新聞發言人,積極主動發布消息、回應社會關注。 值得關注的是,對于社會關注的案件,可嘗試借助電視、網絡、微博等方式進行全程直播。 此前,廣東高院就嘗試在“法耀嶺南”的官微上,直播“QQ和360庭審”、“IPAD品牌爭奪”及“王老吉系列訴訟”等公眾關注度高的案件,并且及時與網友互動、解答。其實,在廣州市、甚至珠三角地區的其他法院,早已著手運用新媒體,更透明地向公眾展現案件審理的全過程。 《意見》強調,要高度重視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建議有條件的中級法院要及時開通官方微博,加強與網民的互動聯系,收集網絡民意,及時改進工作。 “法院邁開步子了,公眾的期待值肯定會飆升。”暨南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副教授麥尚文表示,法院出臺《意見》,是通過外圍的觸點倒推內部信息公開體系的改革。而這樣的平臺將促使法院與媒體的溝通更加順暢。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8-01]廣東高院出新規加強宣傳 要求重視微博等新媒體
- [ 07-05]廣東高院:沐足店手淫服務行為違法但不犯罪
- [ 04-28]東莞殺醫案續:廣東高院撤銷死刑判決發回重審
- [ 03-29]廣東高院:騰訊QQ在全球范圍內充分競爭
- [ 09-19]廣東高院裁定唯冠公司進入破產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