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級法院新聞發言人詳解曾成杰集資詐騙案
www.fjnet.cn?2013-07-14 22:42? ?來源:新華網 我來說兩句
新華網長沙7月14日電題:湖南高級法院新聞發言人詳解曾成杰集資詐騙案 7月12日,社會廣泛關注的曾成杰集資詐騙案有了最終的結果,案件主犯曾成杰被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執行死刑。7月14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曾鼎新接受了記者專訪。 問:為什么對曾成杰判處死刑? 答:曾成杰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高額利息為誘餌,不顧自身償付能力,使用詐騙方法面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其行為已構成集資詐騙罪。在集資詐騙共同犯罪中,曾成杰起組織、指揮作用,系罪行最為嚴重的主犯。曾成杰集資詐騙數額特別巨大,造成集資戶大量財產損失,既嚴重破壞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又嚴重侵犯公民財產權,其非法集資總金額34.52億余元,集資涉及24238人,累計57759人次,案發后仍有17.71億余元的集資本金未歸還。集資總額減去還本付息的金額后,曾成杰集資詐騙金額為8.29億余元,造成集資戶經濟損失共計6.2億元;并且引發當地多起群體性事件和惡性案件,嚴重影響當地社會穩定,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問:能否詳細介紹一下曾成杰集資詐騙案的有關情況? 答:曾成杰曾用名曾維亮,男,漢族,1958年11月1日出生,系湖南三館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總裁。 他的犯罪事實證據確鑿:2003年6月,湘西州圖書館、體育館、群藝館、電力賓館、東方紅市場等(以下簡稱“三館項目”)實行整體開發,明確了選擇競標開發商不準掛靠和委托報名。曾成杰在自身沒有開發資質和資金能力的情況下,仍然決定參與該項目開發競標。2003年8月,為了獲取開發項目的資質和條件,曾成杰掛靠邵陽市建筑安裝工程公司,并以邵陽市建筑安裝工程公司的名義掛靠具有開發資質的吉首市國土房屋綜合開發公司參與競標。 隨后,曾成杰通過不法手段獲取了“三館項目”的整體開發權。2003年11月5日,曾成杰和范吉湘(另案處理)在吉首市武陵東路湘運賓館四樓租房掛牌成立“三館建設工程籌建處”,并刻制“邵陽市建筑安裝工程公司駐吉首開發部”印章。2004年1月8日,曾成杰、范吉湘在沒有公司注冊資金的情況下貸款850萬元,注冊成立湘西吉首三館房地產聯合開發有限公司,曾成杰任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因曾成杰被人告發不具備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資格,2004年6月30日,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由曾成杰變更為其妻鄧友云(同案,已判刑),曾成杰負責公司一切事務并先后兩次對公司名稱作了變更。 2003年11月,曾成杰和范吉湘在吉首市掛牌成立“三館建設工程籌建處”后,即開始在當地媒體上以大量廣告虛假宣傳“三館項目”已由吉首市國土房屋綜合開發公司和邵陽市建筑安裝工程公司駐吉首開發部聯合開發。同時,曾成杰和范吉湘商議決定,以邵陽市建筑安裝工程公司駐吉首開發部為集資主體,依托“三館項目”,面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同月15日正式開始以《關于參與“三館”開發項目的協議書》的形式,以年回報20%為誘餌,非法向社會不特定公眾集資。至2004年1月30日,該集資主體變更為湘西吉首三館房地產聯合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館公司)。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7-14]長沙中院稱曾成杰未要求見親屬 媒體:死無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