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12歲女生"談戀愛"發生性關系!25歲男子獲刑4年
www.fjnet.cn?2013-07-07 15:45? ?來源:羊城晚報 我來說兩句
與12歲女生"談戀愛"發生性關系!25歲男子獲刑4年 近日,茂名市茂港區一25歲成年男子王某,因與一小學女生“談戀愛”并多次發生性關系,構成強奸罪,被茂港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 茂名某小學一名五年級女生小嬋(化名),通過朋友認識了社會青年王某(25歲),彼此投緣,并相互留了手機號碼。某晚,王某約小嬋出來喝酒,兩人在一大排檔喝酒至深夜,并將小嬋帶至家中。當晚,兩人發生了性關系。 與12歲女生"談戀愛"發生性關系!25歲男子獲刑4年 此后幾天,小嬋干脆關掉手機,不與家人聯系。殊不知,此刻小嬋的父母焦急萬分,動員了所有親戚四處尋找。后來小嬋的父母終于在某市場附近,發現了兩人并報了警,民警將王某和小嬋帶回派出所調查。 與12歲女生"談戀愛"發生性關系!25歲男子獲刑4年 經調查,小嬋實際年齡只有12周歲,屬于幼女。王某與小嬋“談戀愛”并多次發生性關系的行為實際上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奸淫不滿14周歲的幼女,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與12歲女生"談戀愛"發生性關系!25歲男子獲刑4年 鑒于此,茂名公安機關依法對王某進行了刑事拘留。后經檢察院批準逮捕、提起公訴,法院根據王某的行為性質、情節、危害程度及認罪表現,依法判決王某構成強奸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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