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師:美國倘引渡斯諾登 法律程序可達3-5年
www.fjnet.cn?2013-06-23 07:13? ?來源:中國新聞網 我來說兩句
中新網6月23日電 據香港電臺報道,美國司法部正式檢控中情局前雇員斯諾登3項罪名,包括盜竊政府財產,以及根據《間諜法》指控他泄露國防信息,及向未獲授權人士披露機密情報,并要求香港特區政府扣留相信仍藏身香港的斯諾登。 外電引述華盛頓消息說,已經準備好提出引渡申請。每項控罪最高刑罰是監禁十年,起訴書日期是6月14日,即是斯諾登披露美國秘密監控計劃后5日。 有香港律師說,若果展開引渡聆訊,過程可能要3至5年,法庭要考慮香港是否有相同控罪,否則美國不能引渡斯諾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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