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行員因未辦北京戶口辭職 被索214萬培訓費
www.fjnet.cn?2013-06-18 07:15? 雷娟麗?來源:中新網 我來說兩句
因一直不給解決北京戶口,在某航空公司擔任飛行員的魏某向公司提出辭職,不料公司不但未予辦理離職手續(xù),還要求其支付214萬余元的巨額培訓費。在航空公司獲得仲裁支持后,魏某不服訴至法院。昨日,此案在豐臺法院開庭。 未辦北京戶口離職 昨日上午,被告的兩位代理律師抬著一個裝滿證據(jù)材料的收納箱走進法庭,一看有多家媒體在場,他們便以“此案涉及公司商業(yè)秘密”為由拒絕媒體錄音錄像,后經法庭溝通,庭審才得以繼續(xù)。 原告魏某訴稱,2006年8月,他在該公司擔任飛行員,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明確寫道,魏某獲得飛機駕駛執(zhí)照后,單位負責解決他與配偶和子女的在京戶口。“單位承諾能辦北京戶口,可六七年了一直沒辦。”2012年魏某向公司提出辭職,要求公司辦理他的勞動人事檔案及相關檔案的移交手續(xù),但公司未予辦理,反而提起勞動仲裁,而仲裁裁定他需向公司支付培訓費人民幣153萬元。 魏某表示,他入職后雙方沒簽訂任何培訓協(xié)議,公司對他進行的一些模擬機復訓是普通的職業(yè)培訓,是需要支付勞動報酬的工作任務,也是他履行勞動合同的行為。“我的專業(yè)技能在學校就學到了,公司培訓對我的個人技能沒有提升,也沒增加新技能。”魏某堅稱自己不應承擔巨額培訓費,仲裁屬于認定錯誤,并要求公司將扣押的飛行技術履歷檔案、航空人員健康記錄本等材料移交到中國民用航空華北地區(qū)管理局暫存保管。 航空公司追加培訓費 在法庭上,被告稱發(fā)現(xiàn)有之前未統(tǒng)計的培訓費,決定將135萬元追加到214萬余元。航空公司的代理律師稱,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魏某在獲得飛機駕駛執(zhí)照后,單位負責解決他與配偶和子女的在京戶口”,其中的“飛行駕駛執(zhí)照”是指“航線運輸駕駛員執(zhí)照”,而非原告所持有的“商用駕駛員執(zhí)照”,公司曾組織魏某進行技術等級考試,但他沒通過,所以戶口也沒解決。 被告還稱,因雙方目前還未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勞動關系,暫時無法為魏某辦理移交手續(xù)。公司為魏某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支付了大量費用,根據(jù)相關法律中有關飛行員離職培訓費支付的規(guī)定,魏某應賠償公司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所支付的全部培訓費用等共計214萬余元。 此案法官未當庭宣判。 北京晨報 記者 雷娟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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