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離婚不久用"私房錢"買門面 法院判決歸前夫
www.fjnet.cn?2013-06-12 15:40? 陳保發?來源:中新網 我來說兩句
離婚才3年,前妻就花60萬元首付買了個門面,難道前妻當初離婚時存了“私房錢”?重慶綦江男子陳剛遂將前妻告上法庭。昨天,記者從綦江區法院了解到,因陳剛前妻離婚時隱瞞夫妻共同財產,法院因此判決該門面歸陳剛所有。 離婚不久 前妻買門面 據了解,陳剛2000年與李佳認識后同居生活,并一起經營服裝生意。2007年,兩人登記結婚。然而,婚后不久,兩人開始為瑣事鬧矛盾。2008年9月,雙方到當地民政部門辦理了離婚手續。在分割財產時,陳剛與李佳達成協議,雙方共同居住的房屋一套歸李佳所有。 2012年4月16日,李佳又在綦江城區黃金地段買了一處門面房,首付款60余萬元。 男方獲悉 起訴到法院 得知此事后,陳剛很納悶:離婚才3年,李佳哪來這么多錢買房? 陳剛想,一定是他們一起生活時,李佳悄悄背著他存了不少“私房錢”。 為討說法,陳剛找到李佳進行交涉,但沒有結果。今年2月初,陳剛將李佳告上法庭,希望法院將李佳后來買的這個門面判給他。 一審判決 門面歸男方 庭審中,在大量證據面前,李佳承認了隱瞞夫妻共同財產的事實,并同意將該門面歸陳剛所有。 法院審理后認為,李佳隱瞞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已侵害了前夫陳剛的合法財產權利。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時,夫妻任何一方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財產時可以少分或不分共同財產。 近日,綦江區法院一審判決,位于綦江城區黃金地段的該門面歸陳剛所有,按揭貸款由陳剛償還,訴訟費5000余元由陳剛承擔。記者陳保發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來源:華龍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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