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鑫國際非法集資遭曝光 鄭州多部門稱"不歸我管"
www.fjnet.cn?2013-05-09 14:01? ?來源:中新網 我來說兩句
近日,中國經濟網記者就河南鄭州市金鑫國際珠寶公司是否涉嫌非法集資一事向有關執法部門咨詢,但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七區分局、中國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和鄭州市政府金融辦皆稱此事不歸他們管。 據人民網3月27日報道,河南金鑫國際珠寶公司“金益得”黃金卡業務涉嫌大規模非法集資。消費者可以通過現金、刷卡或銀行轉賬的方式辦理該業務,金鑫珠寶按照當日黃金大盤價將與客戶資金等值的黃金克重存入一張“金益得”黃金卡中。該業務從5克黃金起步,上不封頂,投資期限最少半年,一年以上享受8%的保底收益,期滿后可隨時提取黃金或變現。銷售人員告訴記者:“我們這種業務其實是個融資業務,怎么說都不是很合法,風聲緊的時候停一下是很正常的。” 河南金鑫珠寶公司就“涉嫌非法集資”事件回復中稱,“金益德”的發卡、使用方法類似于預付卡,并不是銷售人員所說的黃金投資。此項業務也并非銷售人員所說是將顧客的現金拿去做集團公司其他業務的投資,這種以銷售本公司產品延期提貨與非法集資有本質上的區別。 中國經濟網記者就此事向相關執法部門咨詢,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七區分局相關負責人在回復中指出,根據1998年7月13日朱镕基總理簽署的國務院令頒布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第六條的規定:“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由中國人民銀行予以取締。非法金融機構設立或者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發生地的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與取締有關的工作”。因此,河南金鑫國際珠寶公司“金益得”黃金卡業務是否涉嫌非法集資的認定不屬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職責,非法集資的數額如果不構成犯罪的應由人民銀行認定和處罰,構成犯罪的,應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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