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火海救母”13歲少女離世 257萬善款處理引熱議
www.fjnet.cn?2013-05-04 09:48? 劉陽?來源:中廣網 我來說兩句
高涌:根據律師的建議,考慮捐款人捐款的初衷,剩余的捐款退還給捐款人,如果說有部門或有個人提出什么質疑,那么我們可以邀請醫療部門或者衛生主管部門組成審查組。 一位網名為“宛西老呂”的南陽網友一直關注閆倩玉的傷情,在得知閆倩玉家庭困難,無錢醫治后,一是自己拿錢捐助,另外還在網上呼吁其他人奉獻愛心,他對剩余善款成立救助基金的主意很支持。 網友:成立閆倩玉救助基金我很支持,具體運作應該有三方監管,包括政府、民間救助、媒體共同去監管這個事情。以后有兒童燒傷,包括老弱病殘,家庭困難支付不了醫療費用的時候,可以考慮給一些幫助。 用剩余善款救助更多的人,愛心不斷傳遞下去,這個想法無疑出于善意。但采訪中,仍有不少捐助者對此看法不一。南陽市民劉女士在獲知小倩玉火海救母消息后,曾帶著孩子到醫院現場捐款3000元,現在小倩玉不在了,她打算從醫院要回捐款: 劉女士:當時捐款吧,主要是感覺這個小女孩很有孝心,很堅強,一是感動,二來也是教育自己的孩子。現在她不在了,我想要回自己的錢,等以后有機會了,再捐給類似有困難的人,我主要是想一對一的捐助。 作為救助小倩玉發起者之一,一位網名為“南水北調312”的公益車隊網友建議,由當初救助發起單位組成管理委員會,使需要資助的孩子快速得到救助: 網友:我建議成立十五個人的基金管理委員會,每個單位出一個人,這個錢每個月會產生一定的利息,以后對每筆錢的支出,十五個人來投票,比如說超過半數以上,就可以對這筆錢支出了。 當受助人去世后,善款該如何使用才合法合規呢?據了解,按照我國現行法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以任何名義設立募捐組織或募捐機構,涉及社會募捐的款項應當報經民政部門批準。南陽青劍律師事務所律師孫春雨認為,醫院無權設立基金,應及時返還捐贈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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