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審結一起特大運輸毒品案 涉冰毒近3公斤
www.fjnet.cn?2013-05-03 22:16? 趙小燕?來源:中國新聞網 我來說兩句
中新網衢州5月3日電 (記者 趙小燕 通訊員 張旭)3日,浙江省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一起特大運輸毒品案,一審判決被告人袁某犯運輸毒品罪,被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被告人袁某,綽號“袁臺”,男,1967年生,重慶市云臺縣人,漢族,小學文化。 2012年3月1日下午3時10分許,臺高速公路浙閩楓嶺關卡點福建往浙江方向不到100米處,一輛廣東車牌的銀色別克轎車緩緩駛來,準備進站。 高速交警衢州支隊楓嶺關省際卡點執勤民警小陳對駕駛員進行例行詢問,車內兩人表情鎮定,但當執勤民警要求出示駕駛證時,年輕男子眼神閃爍,民警覺得有問題,便要求他去不遠處的崗亭接受檢查。 崗亭內,另一名交警小鄭一邊檢查駕駛證,一邊和駕駛員聊著。可他發現,這名胡姓男子非常緊張,說話時頭也不敢抬,兩只手不停地做小動作。再問其從何處而來,前往何處,車內裝有何物時,胡某神情越發慌亂。 民警小鄭便穩住胡某,用對講機通知小陳深入查車,小陳與兩名協警立刻對車輛進行檢查,坐在副駕駛座上的袁某趁人不備逃離現場。民警當場將胡某抓獲,收繳冰毒約3公斤,扣留涉案車1輛。2012年5月24日,公安機關將潛逃回老家的袁某抓獲歸案。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2年2月29日,張某(另案處理)、胡某(另案處理)及被告人袁某駕駛由胡某出面租用一輛別克轎車從上海市出發到廣東省普寧市運輸毒品。次日上午,張某將一裝有冰毒的旅行袋放入車子后備箱,由胡、袁兩人開車回上海。 下午3時許,胡某駕車途經京臺高速江山市境內楓嶺關省際卡點時被高速交警攔下檢查,車子后備箱旅行袋內的冰毒2986.616克被當場查獲,袁某趁人不備逃離現場。同年5月24日袁某在重慶市云陽老家被抓獲歸案。 法院認為被告人袁某明知毒品而運輸,其行為已構成運輸毒品罪,袁某運輸毒品數量特別巨大,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予嚴懲,但鑒于毒品尚未流入社會,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故作出上述判決。(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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