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高院收到叔侄冤案賠償申請 律師:702萬不現實
www.fjnet.cn?2013-04-28 08:50? 郭婧?來源:浙江在線 我來說兩句
張輝、張高平重大冤案有了新進展。 昨天上午,有消息稱,張高平的哥哥張高發透露,張高平叔侄倆已正式提出國家賠償和補償等,多項合計金額為702萬元。 不過,昨天下午,張高平本人澄清說,“702萬”只是哥哥的意思,關于賠償申請的相關事宜已全權委托律師阮方明。 阮方明則在接受采訪時說,自己不會披露申請賠償的具體金額,這對張高平叔侄是不利的。 省高院有關人士則說,確已收到相關申請,已依法進入國家賠償的司法程序。 十年前,黃山市歙縣的叔侄倆張高平與侄子駕貨車去上海,捎帶了女孩王某,沒想就此卷入一起“強奸致死案”,蒙冤入獄,張輝被判死緩,張高平被判有期徒刑15年。 今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張輝、張高平強奸再審案公開宣判,撤銷原審判決,宣告張輝、張高平無罪。 再審階段,根據DNA鑒定等相關事實、證據,法庭確認不能排除女孩王某系勾海峰(2005年殺害杭州女大學生吳晶晶的出租車司機,已被執行死刑)作案的可能。 張輝、張高平案始末 2003年5月19日,杭州西湖區留下鎮留泗路東穆塢村路段水溝內發現一具女尸。 2003年5月23日,案發當晚開車載貨、受托搭載被害人的安徽省歙縣張高平和張輝叔侄倆作為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2004年4月21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強奸罪判處張輝死刑,張高平無期徒刑。 2004年10月19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分別改判張輝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張高平有期徒刑十五年。隨后,二人被送往新疆服刑。 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張輝、張高平強奸再審案公開宣判,撤銷原審判決,宣告張輝、張高平無罪。 3日27日,浙江高院新聞發言人唐學兵答記者問中透露:再審查明,本案中存在從同監犯獲取及印證被告人有罪供述等偵查程序和行為不規范、不合法的情形。 3月28日,省公安廳官方微博回應:這起錯案的發生,公安機關的偵查工作作為刑事訴訟活動中的一個環節,是有責任的,我們深感痛心,對當事人及家屬深表歉意。 4月8日,浙江省委政法委成立聯合調查組,對張輝、張高平錯案辦理過程中公、檢、法各部門辦案環節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調查,并將根據調查情況追究責任。 4月12日,省委政法委副書記朱賢良在接受采訪時說:就這個案件而言,暴露出了執法中存在的不少問題。比如,少數干警執法理念有偏差,“有罪推定”、“疑罪從輕”的錯誤觀念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相互監督制約的機制在一些環節未能很好發揮作用,致使本來可以發現和制止的一些問題沒有及時避免和糾正;少數干警執法行為不規范,隊伍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等。 4月13日,浙江高院副院長俞新堯接受媒體采訪時說,宣告張輝、張高平無罪后,他當場代表省高院向他們表示道歉,并告知有申請國家賠償的權利并主動溝通,一旦他們正式提出申請,將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盡快做好國家賠償等善后工作。 4月14日,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王祺國接受采訪時說:張輝、張高平重大冤案的發生給我們的教訓是十分深刻的。原辦案的檢察機關在履行對本案的批準逮捕、審查起訴和訴訟監督職能中,在辦案的一些環節上存在著審查不細、把關不嚴、監督不力等問題。對此,檢察機關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我們向張輝、張高平及其家屬表示深深的歉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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