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計委:《精神衛生法》將于5月1日起正式實施
2013-04-17 21:17?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林洪熙 林洪熙 |
分享到:
|
四、精神障礙的診斷、治療、住院、出院有嚴格的法定程序。 1. 診斷精神障礙應以精神健康狀況為依據,由精神科執業醫師按照精神障礙診斷標準作出。 2. 個人可以自行到醫療機構進行精神障礙診斷。疑似精神障礙患者的近親屬可以將其送往醫療機構進行精神障礙診斷。疑似精神障礙患者發生傷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為,或者有傷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險的,其近親屬、所在單位、當地公安機關應當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將其送往醫療機構進行精神障礙診斷。 3.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遵循精神障礙治療規范制定患者治療方案,并向精神障礙患者或者其監護人告知治療方案和治療方法、目的以及可能產生的后果。 4. 精神障礙的住院治療實行自愿原則。但診斷為嚴重精神障礙,并且已經發生傷害自身或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為,或者有傷害自身或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險的,應對其實施住院治療。 5. 已經發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險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或者其監護人對需要住院治療的診斷結論有異議,不同意對患者實施住院治療的,可以要求再次診斷和鑒定。 6. 自愿住院治療的精神障礙患者可以隨時要求出院。對已經發生傷害自身的行為,或者有傷害自身的危險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實施住院治療的,監護人可以隨時要求患者出院。對已經發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險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實施住院治療,醫療機構認為患者可以出院的,應當立即告知患者及其監護人。 |
相關閱讀:
- [ 10-29]歷經27年終獲通過 《精神衛生法》終結"被精神病"
- [ 10-27]精神衛生法明年5月起實施 患者住院不再強制
- [ 10-26]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二號)
- [ 10-23]精神衛生法草案明確精神障礙預防中家庭責任
- [ 10-23]精神衛生法草案規定保護精神障礙患者財產安全
- [ 10-23]精神衛生法草案:給予精神衛生工作者適當津貼
- [ 09-19]精神衛生法歷時27年未出臺 限制公權力成焦點
- [ 08-28]精神衛生法草案二審 精神障礙鑒定排除司法鑒定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更多>>視頻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