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發改委關于下達2013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
2013-04-15 16:47?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門戶網站 責任編輯:林洪熙 林洪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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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2013年繼續安排一定數量的農村學校師資計劃,專項用于為農村學校培養教育碩士師資,不得挪用;繼續實施強軍計劃,為部隊培養急需的碩士層次工程技術人員,以適應國防現代化建設的需要;繼續實施為西藏培養碩士層次人才的援藏計劃;繼續實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攻讀馬克思主義理論博士學位”和“高校輔導員攻讀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學位”專項計劃,上述計劃均已含在下達給有關招生單位的研究生招生總規模之內。 八、按照《教育部等五部委關于印發〈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培養計劃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下達201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教民廳〔2012〕9號)要求,已下達的201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專項招生計劃為國家定向培養專項計劃,已包含在有關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總規模之內,各招生單位在安排分專業計劃時要加大理、工類專業招生比例。 九、研究生招生計劃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宏觀調控的重要指標之一,各地方、各部門、各招生單位要堅決維護國家計劃的嚴肅性,認真遵守國家有關研究生招生的政策和規定。招生單位錄取的博士生、碩士生人數不得超過國家下達給本單位的博士生、碩士生招生規模數。 各招生單位應按要求將填好的《2013年博士生分專業招生計劃匯總表》、《2013年碩士生分專業招生計劃匯總表》和研究生分專業招生計劃數據庫一同報送主管部門。數據庫于4月10日前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網址http://yz.chsi.cn/)上傳,經主管部門和所在地省級招辦審核后報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數據表于4月10日前送交主管部門及所在地省級招辦匯總,分別由主管部門和省級招辦于4月12日前統一報送至教育部發展規劃司和高校學生司、國家發展改革委社會司。 請各招生單位按照本通知附件確定的招生規模,做好分專業招生計劃的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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