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發改委關于下達2013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
2013-04-15 16:47?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門戶網站 責任編輯:林洪熙 林洪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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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改進和完善研究生特別是博士生招生計劃管理辦法。各研究生計劃主管部門和招生單位要對研究生特別是博士生招生計劃的學科專業結構進行認真分析,加大存量調控,利用增量安排和存量調控共同支持學校特色優勢學科發展、高水平人才隊伍和創新團隊建設、重大創新平臺和科研項目建設,以高水平科學研究支撐高質量研究生教育,堅決限制科研項目和經費缺乏、培養能力明顯不足的招生單位和學科專業的招生規模。 為支持“千人計劃”實施,做好高層次人才引進和使用工作,2013年“千人計劃”專項博士生招生計劃在總規模之內單列下達,具體安排情況詳見附件。 四、要積極推動協同創新,探索創立高校與科研院所、行業、企業聯合培養人才新機制,繼續推進高等學校與科研機構開展聯合培養博士(碩士)研究生試點工作。按照《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開展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工作暫行辦法》(教研〔2009〕5號)的要求,大力創新研究生教育體制和機制,積極探索多種形式的校所合作、聯合培養模式,促進高校與科研院所科教資源共享,充分利用雙方資源,充分發揮雙方優勢,在培養高層次拔尖創新人才方面爭取新的突破。聯合培養計劃已包含在有關研究生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總規模之內。支持工程博士授權單位與承擔國家重大專項的企業聯合開展工程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試點工作。 五、根據《教育部關于開展聯合培養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研〔2003〕3號)的要求,繼續開展聯合培養博士或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開展聯合培養博士或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單位,其2013年聯合培養招生規模已含在合作方(即學位授予單位)的招生規模之內。有關單位應加強對聯合培養工作的管理,確保聯合培養研究生的質量。 六、各招生單位要積極貫徹中央關于深入推進西部大開發、全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大力促進中部崛起等區域發展戰略總體部署,根據本單位研究生培養能力、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盡可能擴大為中西部地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以及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定向或委托培養研究生的招生規模,為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服務。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等學校工作的意見》(教高〔2010〕1號)的有關要求, 2013年繼續安排部分研究生計劃專門用于支援高校為西部受援高校培養現有師資隊伍,此計劃已包含在有關研究生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總規模之內,為定向培養專項計劃,不得挪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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