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祖墳遭鏟除 索賠精神撫慰金
www.fjnet.cn?2013-04-06 08:28? 張媛?來源:新華網 我來說兩句
認為家人心靈和祭奠權利受侵害;法院判賠償經濟損失費、精神撫慰金共計2萬元 自家四個祖墳被污水浸泡后遭鏟除,祭奠先人的祖墳不見了,楊女士將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賠償修繕墳地、墓碑的經濟損失2萬元,并賠償精神撫慰金1萬元。近日,房山法院審結這起糾紛。 楊女士介紹說,自己家墳地位于某公司東墻外,墳頭有四個。2012年9月,她發現被告公司東墻倒塌將祖墳掩埋,祖墳也被該公司排污水管排出的污水浸泡。后來,她又發現自家墳地上的墓碑及墳頭被他人鏟除。無奈之下,楊女士報警,經派出所查勘確定是被告公司所為。楊女士認為祭奠先人的祖墳遭被告公司損害,嚴重侵害自己的心靈和祭奠權利,于是要求被告公司改造污水排污管道,賠償修繕墳地、墓碑的經濟損失2萬元,并賠償精神撫慰金1萬元。 對此,被告公司承認自己行為是不理智的行為,同意賠償楊女士一定損失費。 房山法院的法官考慮到清明將至,楊家人寄托哀思心切,多次給被告公司做工作,最后被告公司同意賠償楊女士經濟損失費、精神撫慰金共計2萬元。 ■ 法官提醒 購買“代理掃墓” 注明違約責任 “念悼詞50元;磕頭一個50元,3個起磕;放聲大哭100元;喊聲爸媽100元。”目前網上流行一種“代理掃墓”,業務包括清理墓地、擺放祭品、燒香等,還可以根據顧客要求量身定做服務。整個代人掃墓過程持續20至30分鐘,掃墓人要將過程用攝像機拍下,將視頻傳給顧客,然后通過支付寶完成交易。 有人認為,祭奠是“孝”、“義”、“禮”的表現,由他人代為完成實屬不妥;也有人認為現在很多人都在省外甚至國外工作,工作繁忙無法脫身,委托他人代為掃墓,即能盡到孝心,又能節約時間和成本。 “代理掃墓”實際上是祭奠權的代理,在法律上是否可行。 今年清明節前,房山法院針對“代理掃墓”等服務進行調研,法官認為,祭奠權的代理行使雖然很難被一部分民眾所接受,但并不違反法律、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根據法無明文禁止即為“合法”的民法原則,此種代理行為是被法律所默認的。正是這種法律非禁止的縫隙給了代理掃墓服務生存的空間。 實踐中,祭奠人(委托人)和代理掃墓人(受托人)之間存在一種“有償委托合同關系”,受托人通過“多媒體視聽資料”等手段向委托人交付履行成果,委托人通過網上支付的方式給付對價。由于多媒體視聽資料具有更改性合和易傳播性,容易出現法律風險點,法官提醒選擇“委托代理”掃墓的市民,購買服務時需明確服務內容,注意隱私權的保護,注明違約責任的承擔,在盡“孝心”的同時也能“順心”。(記者張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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