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2013-03-22 10:08? 曹建明?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林洪熙 林洪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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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強化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五年來,檢察機關加強對執法不嚴、司法不公問題的監督,努力適應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和權益保障的新期待。 加強刑事訴訟監督。在依法懲治犯罪的同時,更加注重保障人權,重點監督糾正刑訊逼供、濫用強制措施、量刑畸輕畸重等問題。對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偵查機關立案118490件;對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56248件。建立審查逮捕階段訊問犯罪嫌疑人制度,嚴格排除非法證據,支持和保障律師依法執業,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對偵查活動中的違法情況提出糾正意見177819件次。開展刑事審判法律監督專項檢查,推行量刑建議改革,建立死刑復核法律監督機制,對認為確有錯誤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訴24178件,對刑事審判中的違法情況提出糾正意見34636件次。 加強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監督。推進與監管場所執法信息聯網和監控聯網,加強和規范派駐監管場所檢察室建設,對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中的違法情況提出糾正意見110656件次。開展保外就醫、職務犯罪罪犯刑罰變更執行等專項檢查,糾正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不當52068人。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看守所監管執法、監獄清查事故隱患等專項檢查,排查解決“牢頭獄霸”等問題,促進依法文明安全監管。會同公安機關、人民法院集中清理久押不決案件,依法糾正超期羈押1894人次。 加強民事行政訴訟監督。重點監督虛假訴訟、違法調解和其他顯失公正,嚴重損害公共利益和當事人、案外人合法權益的裁判,依法提出抗訴55992件、再審檢察建議45823件。在最高人民法院支持下,開展民事執行活動法律監督試點工作。堅持抗訴與息訴并重,對認為裁判正確的143650件申訴,耐心做好申訴人的服判息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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