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確立生物產業為戰略性新興產業
2013-01-07 09:59? ?來源:中國政府網 責任編輯:林洪熙 林洪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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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準入政策,促進創新創業。 建立健全生物產業新產品進入市場的高效審查機制和監督機制,依法完善藥品、醫療器械、生物農藥、生物肥料的審批制度,進一步完善轉基因農產品(5.77,0.07,1.23%)行業準入管理、生物安全管理和上市審批制度,加速高品質新產品的市場應用。全面推行高品質產品行業標準,促進產業健康發展。健全合同研究和委托制造的管理體制機制,進一步強化技術孵化、產品檢驗、技術服務等公共技術服務,大幅降低初創企業的外部投資成本。 (二)加強需求激勵,強化市場拉動。 建立生物技術新產品需求側激勵機制。打破區域壟斷,扶持生物產業創新企業開拓市場。全面實施以優質優價、同質同價、競爭擇價為原則的生物產品價格形成機制,促進新產品、新技術的推廣應用,支撐高技術服務業和相關產業發展。擴大醫療保險覆蓋范圍,規范藥品采購行為,發展商業健康保險,支持臨床必需、療效確切、安全性高、價格合理的創新藥物優先進入醫療保險目錄。完善生物良種補貼政策。穩步推進非糧燃料乙醇應用試點,有序開展生物柴油產業化示范,在完成航空生物燃料驗證飛行等基礎上,適時啟動航空生物燃料商業化應用。加大力度推進資源稅費改革,加快淘汰落后產品、技術和工藝,促進新興綠色技術、產品的推廣應用。 (三)完善創新激勵,促進持續發展。 研究完善引導生物企業加大長期研發投入的財稅激勵機制。通過國家創業投資引導資金,推動設立一批從事不同階段投資的專業型生物產業創業投資機構,鼓勵金融機構對生物產業發展提供融資支持,引導擔保機構積極提供融資增信服務。鼓勵相關企業、人才、資金等向生物產業基地集聚。完善國有企業經營業績評價考核指標體系,鼓勵國有企業加大生物產業技術創新力度。完善生物技術知識產權保護機制,依法保障知識產權所有者的權益,研究建立生物產業領域重大經濟科技活動知識產權評議制度,提高創新效率和質量。 (四)重視人才培養,強化團隊建設。 落實《國家中長期生物技術人才發展規劃(2010—2020年)》,加大生物技術人才培養力度。充分發揮高等院校的作用,重點培養生物產業高端創新型人才、產業鏈關鍵環節專業人才、生物技術知識產權人才、國際化發展人才、管理人才及團隊。鼓勵企業與科研機構、高校聯合建立生物技術人才培養基地。建立人才及人才團隊在企業與科研院所之間流動的暢通渠道。完善人才評價標準體系,引導人才在產業鏈不同環節合理分布。加大對生物技術高端人才及創新團隊的引進力度,吸引海外高層次人才回國(來華)創新創業,促進生物產業國際化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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