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出臺意見規范南方建筑節能改造
2013-01-05 16:25? ?來源:住建部網站 責任編輯:黃曉夏 黃曉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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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夏熱冬冷地區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技術導則(試行)的通知 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重慶、四川、貴州?。ㄊ校┳》砍青l建設廳(建委,建交委):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1]26號),以及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關于推進夏熱冬冷地區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的實施意見》(建科[2012]55號),指導夏熱冬冷地區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工作,我部組織編制了《夏熱冬冷地區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技術導則》(試行)。現印發給你們(可在http://www.mohurd.gov.cn下載),請結合本地區實際貫徹執行。執行中有何意見和建議,請及時告我部建筑節能與科技司。 夏熱冬冷地區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技術導則(試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2年12月5日 夏熱冬冷地區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技術導則 (試行) 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節能與科技司 2012年10月 目錄 1 總則 2 術語 3 基本規定 4 節能改造設計 4.1 外窗改造 4.2 遮陽改造 4.3 屋面改造 4.4 外墻改造 4.5 其他改造 5 技術要點 5.1 外窗 5.2 遮陽措施 5.3 屋面 5.4 外墻 5.5 其他改造 6 施工要點 6.1 一般規定 6.2 外窗 6.3 遮陽措施 6.4 屋面 6.5 外墻 6.6 其它 7 驗收要點 7.1 一般規定 7.2 外窗 7.3 遮陽措施 7.4 屋面 7.5 外墻 7.6 其它 8 檢測與評估 8.1 一般規定 8.2 基本信息 8.3 圍護結構熱工性能檢驗項目 8.4 用能設備性能檢驗項目 附表1 簡易評估方法 1 總則 1.0.1 為規范夏熱冬冷地區既有居住建筑的節能改造工作,促進節能改造工作的開展,制定本技術導則。 1.0.2 本導則適用于夏熱冬冷地區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工程中的設計、施工、驗收、和檢測評估。 1.0.3 夏熱冬冷地區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遵循因地制宜、合理適用的基本原則,充分結合當地氣候特點、實際用能模式,可以單項改造也可以綜合改造。 1.0.4 導則未涉及內容應符合國家和地區現行有關標準和規范的規定。 2 術語 2.0.1 既有居住建筑existing residential building 已建成使用的居住建筑,包括住宅、宿舍、招待所、公寓、托幼建筑及療養院和養老院的客房樓。 2.0.2 節能改造retrofit for energy efficiency 通過對建筑物的圍護結構和用能設備采取一定的技術措施,或增設必要的用能設備,達到降低建筑運行能耗、改善既有建筑的室內環境和室內人員舒適度的目的。 2.0.3 單項節能改造single retrofit for energy efficiency 針對圍護結構中的外窗、遮陽、屋面、外墻進行單項節能改造,不含設備系統。 2.0.4 綜合節能改造integer retrofit for energy efficiency 對既有建筑的外圍護結構各單項、用能設備等多個系統進行的綜合節能改造。 2.0.5 能源效率等級energy efficiency grade 表示設備能源效率高低的不同級別。 2.0.6 照明功率密度lighting power density 建筑的房間或場所,單位面積的照明安裝功率(含鎮流器,變壓器的功耗) 2.0.7 朝向窗墻比ratio of windows to wall in a side 窗戶面積與該窗戶所在朝向外墻面積之比。 2.0.8 開間窗墻比ratio of windows to wall in a room 房間窗戶面積與該窗戶所在開間外墻面積之比。 3 基本規定 3.0.1 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技術措施應充分考慮夏熱冬冷地區的氣候特點以夏季隔熱為主,兼顧冬季保溫。 3.0.2 節能改造前應對建筑物的安全質量進行現場勘查和評估,對主體和承重結構安全性能不符合相關標準規定的既有建筑,宜同步開展結構加固和節能改造。 3.0.3 節能改造工程的前、后應進行預評估和后評估,評估內容應包括圍護結構熱工性能和用能設備能效的檢測與評價。 3.0.4 節能改造預評估,對既有建筑圍護結構熱工性能和用能設備及系統的運行狀況與性能進行檢測,并對其進行評估,確定各分項及綜合節能改造方案。若分項改造可以按以下順序優先實施: 1 外窗改造 2 遮陽改造 3 屋面改造 4 外墻改造 5 其他改造 3.0.5 改造效果采用模擬計算方法確定,評估時宜采用實際用能模式,分別對節能效果、舒適度改善效果以及改造經濟性進行評估,并由第三方專業機構作出評價。 3.0.6節能改造方案應考慮技術經濟指標,并應兼顧節能改造所能起到的保持或提升建筑的功能、美化環境、保護城市風貌和文化特色等因素確定。 4 節能改造設計 4.1 外窗改造 4.1.1 不同朝向窗墻比的外窗,改造后其傳熱系數應符合表4-1的規定。 表4-1不同朝向、不同窗墻面積比的外窗傳熱系數 窗墻面積比外窗傳熱系數K [W/(m2·K)] 窗墻面積比≤0.30 ≤4.0 0.30<窗墻面積比≤0.40 ≤3.2 0.40<窗墻面積比≤2.8 4.1.2 外窗及陽臺門改造后的氣密性等級,采用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外門窗氣密、水密、抗風壓性能分級及檢測方法》GB/T7106, 7層以下不低于4級,7層以上推拉窗不低于4級,平開窗不低于6級。 4.2 遮陽改造 4.2.1 當南向開間窗墻比>0.40,東西向開間窗墻比>0.25時,應控制外窗綜合遮陽系數≤0.40。遮陽設施宜按下列要求設置(陽臺部位、廚房間及衛生間外窗除外):東、西向的外窗應設置可以遮住窗戶正面的固定遮陽或活動外遮陽。南向的外窗應設置水平遮陽或可以遮住窗戶正面的活動外遮陽。 4.2.2 當南向開間窗墻比≤0.40,且外窗未設置活動外遮陽時,應控制外窗綜合遮陽系數≤0.50。 4.3 屋面改造 4.3.1 根據既有建筑屋面防水的情況選擇屋面改造方式,當防水層完好時宜采用吸水率低的保溫材料做倒置式保溫屋面,。將平屋頂改成坡屋頂時,為防止平改坡后吊頂內結露,宜在坡屋面上加鋪保溫,改造后屋面傳熱系數應不大于1.0W/(m2·K)。 4.3.2 屋面外表面在條件允許時宜采用淺色飾面反射隔熱涂料,當外表面為白色時,太陽光反射比應大于0.80,當外表面為淺彩色時,太陽光反射比應大于0.60;在有光污染可能的中心城區宜采用淺色亞光型反射隔熱涂料避免造成光污染。 4.4 外墻改造 4.4.1 外墻改造宜優先選擇反射隔熱改造,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進行保溫改造; 4.4.2 外墻外表面宜采用淺色飾面反射隔熱涂料,當外表面為白色時,太陽光反射比應大于0.80,當外表面為淺彩色時,太陽光反射比應大于0.60; 4.4.3 外墻保溫改造后的平均傳熱系數應低于1.5 W/(m2·K)或比改造前降低50%。 4.5 其他改造 4.5.1 其他改造包括公共部位的照明、采暖空調設備、熱水系統的改造。 4.5.2 用能系統的能效應達到相關技術指標的要求,控制應滿足部分空間和部分時間的使用需求,不宜采用集中式的采暖或空調形式。 4.5.3 用能系統改造應積極采用可再生能源:如太陽能熱水系統、地源熱泵系統、光電轉換裝置、風能發電等。 4.5.4 照明系統的功率密度值應符合《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中的規定。 5技術要點 5.1 外窗 5.1.1 既有建筑外窗的節能改造可采用換玻璃、包覆窗框、雙層窗和換整窗的方法。 5.1.2 換玻璃改造。當外窗為塑料窗且條件允許時,可保留窗框直接更換中空玻璃。 5.1.3 包覆窗框改造。當既有建筑外窗為鋼窗或鋁合金窗單層玻璃時,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只進行更換窗扇或用塑料型材包覆鋼窗窗框并更換中空玻璃的改造方式, 5.1.4 雙層窗改造。當外窗不宜改動,且窗臺寬度允許時,可采用加窗改造。 5.1.5 整窗拆換改造。當既有建筑中外窗性能較差且無法繼續利用原窗框時,可實施整窗拆換。 5.1.6 窗框與墻體之間應采取有效的保溫和防水密封構造,不應采用普通水泥砂漿補縫。 5.1.7 更換外窗時,宜優先選擇可開啟面積大的外窗。除超高層外,改造后外窗的可開啟面積不宜低于改造前可開啟面積。 5.2 遮陽措施 5.2.1 外窗遮陽設置 1 可設置水平或傾斜簡易固定外遮陽,其挑檐寬度按節能設計要求。 2 東西向外窗宜采用卷簾式百葉或活動織物外遮陽。南向外窗若無固定外遮陽,也可安裝手動卷簾式百葉或活動織物外遮陽。 3 雙層窗可在兩窗間歇處安裝活動遮陽簾。 4 若采用活動外遮陽簾,抗風性能需要達到《建筑遮陽通用要求》5級及以上要求。 5.2.2 玻璃貼膜/涂膜 1 東西向的建筑窗戶無卷簾式外遮陽時,宜進行貼膜/涂膜處理。 2 南向的建筑窗戶(陽臺部分除外)無窗戶外遮陽設施時,可采用貼膜/涂膜處理。 3 貼膜/涂膜玻璃在滿足遮陽系數要求的同時,可見光透射比不應低于0.30。 5.3 屋面 5.3.1屋面保溫節能改造方案宜采用表5-1中所列技術方案。屋面節能改造時,應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選擇增加保溫層或增加坡屋頂等改造措施,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屋面工程技術規范》(GB 50345)。 表5-1 屋面保溫節能改造方案及適用范圍 屋面保溫節能改造方案適用屋面情況 1 坡屋面增加保溫隔熱層一般損壞或嚴重損壞的屋面 2 平屋面改造為倒置式屋面基本完好的屋面 改造為正置式屋面一般損壞的屋面 改造為種植屋面基本完好、一般損壞的屋面 平改坡基本完好、一般損壞的屋面 5.3.2 屋面保溫隔熱材料應符合國家、地方相關標準、規范要求。表面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宜采用淺色反射隔熱涂料。 5.3.3 屋面保溫層的厚度應根據節能評估的結果確定,屋面傳熱系數應滿足設計要求。 5.3.4 屋面保溫材料燃燒性能應滿足國家和地方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5.3.5 平屋面改坡屋面 1 平屋面改坡屋面保溫系統應進行荷載安全計算,進行安全性評估。 2 原平屋面中有保溫層且完好時,經過驗算后達到屋面保溫要求的屋面可不另設保溫層。 3 改造節點構造應符合《坡屋面工程技術規范》GB50693和《坡屋面建筑構造》[00J202-1、00(03)J202-1]圖集的要求。 5.4 外墻 5.4.1 對墻體進行節能改造時,應對原建筑結構進行復核、驗算;當主體和承重結構安全性不能滿足節能改造要求時,應采取結構加固措施。設計時,不得隨意更改既有建筑結構構造和組成材料。 5.4.2 外墻表面宜采用淺色飾面材料及熱反射隔熱涂料,彩色隔熱涂料太陽光反射比應大于0.60,半球發射率大于0.80,白色隔熱涂料太陽光反射比應大于0.80,半球發射率大于0.80。 5.4.3 熱反射隔熱涂料應配套外墻專用底漆和柔性外墻膩子。 5.4.4 熱反射隔熱涂料產品的耐人工氣候老化性能和耐沾污性能應滿足國家或行業標準的最高等級要求,其他性能還應滿足相應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要求。 5.4.5 外墻保溫系統中,保溫層的厚度應根據節能評估的結果確定,使外墻傳熱系數滿足設計要求。 5.4.6 節能改造工程中界面處理劑與舊飾面粘接強度不應小于0.4MPa。 5.4.7 外墻保溫材料燃燒性能應滿足《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46號)》和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盡量選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不燃材料,B級可燃材料的使用應符合相關法規和標準的規定,嚴禁使用易燃材料。 5.4.8 外保溫系統與舊飾面粘接強度不應小于0.1Mpa,錨固件的單個錨栓抗拉載力標準值不應小于0.60kN。 5.5 其他改造 5.5.1 更換照明設備前應對每個空間的照度等級和照明需求量進行調查。 5.5.2 晝光充足的公共區域晝間應關閉照明燈??刹捎米詣涌刂蒲b置,如人體感應器、光電傳感器等開關照明燈,或采用自動調光裝置調節照明功率。 5.5.3 應根據以下原則整組更換照明裝置: 1 在不影響室內照明度分布的情況下,宜采用緊湊型熒光燈取代白熾燈; 2 在不影響室內照明度分布的情況下,可采用T5熒光燈取代T8熒光燈; 3 在與既有鎮流器和照明裝置相協調的情況下,可用高壓鈉燈取代高壓汞燈; 4 在可降低室內背景照度的場合,應減小背景照明燈的功率,并可采用桌面工作照明保證桌面照度; 5.5.4 有天然采光的樓梯間、走道的照明,除應急照明外,宜采用節能自熄開關。 5.5.5 每個照明開關所控光源數不宜太多。每個房間燈的開關數不宜少于2個(只設置1只光源的除外)。 5.5.6 對既有居住建筑的采暖或空調設備系統進行改造時,應按國家的有關節能設計標準重新進行設計,必須按改造后建筑的圍護結構、房間分隔要求和使用性質重新進行熱負荷和逐項逐時的冷負荷計算。 5.5.7 空調室外機應設置在通風良好的場所,并避免熱氣流、污濁氣流和含油氣流的影響,避免對周圍環境造成噪聲污染。 5.5.8 熱水供應系統改造應優先采用太陽能熱水系統或空氣源熱泵熱水器。 5.5.9 熱水供應系統應設供水溫度可調的溫度自控裝置。 5.5.10 循環熱水系統應布置合理,熱水循環泵應根據供回水溫度自動啟閉;在非熱水供應期間,循環水泵應能手動或自動關閉,儲水溫度不宜超過50℃。 6 施工要點 6.1 一般規定 6.1.1 節能改造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應根據節能改造設計要求編制施工組織方案。 6.1.2 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程的施工及驗收應符合相關施工規程與標準的要求。 6.1.3 應充分考慮各分項節能改造間的配合。 6.2 外窗 6.2.1 窗戶的改造應為遮陽改造預留條件。 6.2.2 單玻鋼窗采用舊型材包塑、單玻改雙玻節能改造 1 應先進行型材防銹處理,窗扇拆除后,應做好窗戶臨時封閉處理。舊鋼窗窗扇拆除舊窗玻璃,拋棄破損的玻璃; 2 對完好的可利用的玻璃,進行清洗、干燥、裁割(根據制造中空玻璃尺寸要求)、與新配玻璃配對,送去中窗玻璃生產線制成中空玻璃。 3 將窗扇鋼骨架進行除銹、整平、涂防銹漆,后覆上PVC異型材,裝上中空玻璃,經密封后送回原處待裝。改造后的窗扇根據標記安裝回原位置。 4 窗扇與窗框鉸鏈閉合的縫隙,應控制在3~4mm。 6.2.3 鋁合金單玻窗改造為雙玻窗,應增加滾動支點,單輪滾動支點應調換成雙輪滾動支點,毛條宜換成三元乙丙密封條。 6.2.4 塑鋼單玻窗節能改造 1 應將扇框內側單玻嵌條和玻璃取下,跟換為中空玻璃,并用雙玻嵌條固定。 2 安裝時,中空玻璃及其嵌條應固定于扇框內,玻璃兩側應塞進密封條,并將單輪滾動支點調換成雙輪滾動支點。 3 宜將毛條改成三元乙丙密封條后將窗扇安置于窗框中。 6.2.5 整窗拆換,應減少對室內裝飾的破壞,并做好窗框與墻體間的密封和防水處理。 6.2.6 加窗改造,新窗不宜安裝在懸挑窗臺的懸挑部位處,在窗戶關閉狀態下,兩窗間的間隔不宜小于5cm。 6.3 遮陽措施 6.3.1 外遮陽應在結合窗戶和外墻改造時增設,其施工要求應符合《建筑遮陽工程技術規范》(JGJ237-2011)的相關規定。 6.3.2 玻璃貼膜施工要求應符合國家或相關省、部規程的要求。 6.3.3 建筑玻璃隔熱膜應區分室內覆貼與室外覆貼,建筑玻璃隔熱膜宜覆貼在玻璃室內面,如需覆貼在玻璃室外面時,應采用室外覆貼專用的建筑玻璃隔熱膜。 6.3.4 建筑玻璃隔熱膜需安全防爆功能時,膜應與窗框相固定。 6.3.5 在建筑玻璃隔熱膜安裝后3天內,不應按壓和擦拭玻璃貼膜面。 6.4 屋面 6.4.1 應根據保溫隔熱材料的性能,按照相關標準規范,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和預案。 6.4.2 實施屋面保溫改造前,應對原屋面基層進行修補、清理。 6.4.3 如原屋面的保溫層吸水,應將水份排干或更換保溫層后,再進行下一步工序。 6.4.4 倒置式保溫隔熱材料施工時應預留排水通道,排水通道的寬窄、位置應視具體屋面而定。 6.4.5 瀝青瓦屋面板狀保溫隔熱材料的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基層應平整、干燥、干凈; 2 應緊貼基層鋪設,鋪平墊穩,固定牢固,拼縫嚴密,防止保溫材料的滑動,導致防水層的破壞; 3 保溫板多層鋪設時,上下層保溫板應錯縫鋪設; 4 保溫隔熱層上覆或下襯的保護板及構建等,其品種、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和相關標準的規定; 5 保溫隔熱材料采用機械固定施工時,保溫隔熱板材的壓縮強度和點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 6 機械固定施工時,固定件規格、布置方式和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6.4.6 噴涂硬泡聚氨酯保溫隔熱材料的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為便于控制保溫層的厚度,基層應平整;為增強保溫層與基層的粘結,基層應干燥、干凈; 2 噴涂硬泡聚氨酯保溫隔熱層的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噴涂應平整; 3 應使用專用噴涂設備施工,施工環境溫度宜為15℃~30℃,相對濕度小于85%,氣溫過低或過高均會影響其發泡反應。不宜在風力大于三級時施工; 4 穿出屋面的管道、設備、預埋件等,應在噴涂硬泡聚氨酯保溫隔熱層施工前安裝完畢,并做密封處理。 6.4.7 裝配式輕型坡屋面既有建筑防水層可作為屋面的第二道防水層,盡量保留。既有建筑防水層如有滲漏和破損應先修補。完成防水層改造后,再做保溫隔熱處理。支撐柱腳或后砌墻體應對應在屋面下層承重墻位置。 6.5 外墻 6.5.1 外墻節能改造的施工條件應滿足正常施工和質量保障的要求施工操作過程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現行安全和防火標準規范的規定。 6.5.2 當選用B級可燃材料進行外墻保溫改造作業期間應撤離居住人員,并設消防安全巡邏人員,嚴格分離用火用焊作業與保溫施工作業,嚴禁在施工建筑內安排施工人員住宿。并做好可燃保溫材料現場堆放管理,防止消防隱患。 6.5.3 外墻節能改造施工應在外墻外窗口,以及外墻上的各種預埋件安裝完畢后進行,并不得影響外墻上的消防梯、落水管、各種進戶管線等原有設施。 6.5.4 外墻外保溫節能改造工程施工前,應對舊飾面基層進行處理并達到表6-1的要求后方可實施。針對不同舊飾面,應按以下方法處理: 1 對于涂料飾面,宜使用鋼絲刷將原有飾面刷去,并鏟除酥松部位后采用水泥砂漿修補至符合保溫施工要求。 2 對于舊面磚或馬賽克等飾面,應對基層進行檢查,將飾面空鼓或酥松部位鏟除并修補后,采用聚合物砂漿批填磚縫,然后滿批聚合物砂漿后進行保溫施工; 3 對于清水混凝土、素磚墻面、水刷石等飾面也應進行界面劑處理。 表6-1 基墻墻面性能指標要求 基墻墻面性能指標要求 外表面的風化程度無風化、酥松、開裂、脫落等 外表面的平整度4mm以內 外表面的污染度無積灰、泥土、油污、霉斑等附著物,鋼筋無銹蝕 外表面的裂縫無可見裂縫 飾面磚的粘結強度≥0.4MPa 6.5.5 鏟除損壞的墻面時,腳手架應做好圍擋措施。 6.5.6 鏟除損壞的墻面時,腳手架必須做好圍擋措施。 6.5.7 外墻采用內保溫改造時,熱橋部位內表面溫度不應低于室內空氣在設計溫度、濕度條件下的露點溫度,必要時應進行保溫處理。墻體內部有可能出現冷凝時,應進行冷凝受潮驗算,必要時設置隔汽層。 6.5.8 外墻采用內保溫改造方案時,應對熱橋部位外墻內表面進行下列處理: 1 對內表面涂層、積灰、油污及空鼓應刮掉并清理干凈; 2 對內表面脫落、蟲蛀、霉爛、受潮所產生的損壞進行修復; 3 對裂縫、滲漏進行修復,墻面的缺損、孔洞應填補密實; 6.5.9 外墻節能改造工程的施工條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操作地點環境溫度和基層墻體表面溫度均不應低于5℃,風力不應大于5級,避免雨天施工; 2 冬季施工時,應采取適當的防風、防雨、防雪措施;夏季施工時應避免陽光直射;必要時應在腳手架上搭設防曬布; 3 外墻保溫施工應在外墻外窗口、外墻上的消防梯、落水管、各種進戶管線以及外墻上的各種預埋件安裝完畢后進行。 6.5.10 節能改造工程不應影響管道、設備等后繼正常使用和維修。 6.5.11 外墻節能改造應注意門、窗、遮陽設施、空調設備等構件的保護,若不慎污染,應及時清理。 6.6 其它 6.6.1 供配電或照明系統的改造不應影響既有建筑的工作、生活環境,改造期間應有保障臨時用電的措施。 6.6.2 供配電系統改造的線路敷設宜使用原有路由進行敷設。當現場條件不允許或原有路由不合理時,應按照合理、方便施工的原則重新敷設。 6.6.3 接地(PE)或接零(PEN)支線必須單獨與接地(PE)或接零(PEN)干線相連接,不得串聯連接。 6.6.4 建筑電氣動力工程的負荷試運行,依據電氣設備及相關建筑設備的種類、特性,編制試運行方案或作業指導書,并應經業主單位審查批準、監理單位確認后執行。 6.6.5 采暖空調系統設備的安裝應符合《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43)中的相關規定。 6.6.6 屋面太陽能熱水系統節能改造時,不應影響既有建筑屋面的防水及避雷設施。 7 驗收要點 7.1 一般規定 7.1.1 節能改造分項工程檢驗批的驗收應符合《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411)的規定。 7.1.2 下列項目在隱蔽前應進行驗收并做隱蔽驗收記錄: 1 結構基層處理; 2 保溫層的厚度及保溫層的抹灰、粘貼、掛裝與鋪設工程; 3 密封與增強(包括輔助錨固)處理。 7.1.3 節能工程驗收時應提供下列文件資料: 1 保溫體系的設計文件、施工圖審查、設計變更和洽商記錄; 2 建筑節能設計審查文件; 3 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藝; 4 節能項目所用材料、成品、半成品、設備及配件的產品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和進場復驗報告; 5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6 各節能分項工程施工記錄; 7 分項工程檢驗批、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8 其它必要的文件和記錄。 7.2 外窗 7.2.1 外窗節能改造分項工程檢驗批的主控項目除應符合《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外窗工程的規定外,還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改造后的窗扇應牢固、可靠、橫平豎直,旋轉試用無異常聲響。 2 改造后的窗戶抽樣檢測指標傳熱系數、隔聲性、氣密性、水密性、抗風壓等均應符合節能改造設計和企標技術要求。 7.3 遮陽措施 7.3.1 外遮陽工程應符合國家標準《建筑外遮陽工程質量驗收規程》DGJ32/TJ88的規定。 7.3.2 外遮陽 1 固定式外遮陽應固定牢固,無安全隱患,色調須與整體建筑協調。 2 手動活動外遮安裝后應調節靈活,升降自如。 3 活動式外遮陽抗風性能必須滿足設計要求。 4 電動式活動遮陽電機的耐久性滿足設計要求。 5 平開窗式外遮陽要按窗戶要求制作和驗收。 7.3.3 建筑玻璃隔熱膜改造工程的主控項目:建筑玻璃隔熱膜的型號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有質量保證書和隔熱與安全性能檢測報告。 7.4 屋面 7.4.1 屋面施工質量驗收除應符合《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411)的規定外,還應符合《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07)中有關規定。 7.5 外墻 7.5.1 外圍護結構節能改造工程的驗收程序、分項工程的劃分、檢查方法和檢查數量應符合國家相關驗收規范的規定。工程驗收后應填寫相應的驗收記錄,驗收人員應簽字確認。 7.5.2 外墻節能改造分項工程檢驗批的主控項目除應符合《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411)的規定外,還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外墻保溫層的厚度與構造方法應符合設計要求以及有關的技術規程規范; 2 保溫層的抹灰、粘貼、釘掛、鋪設或噴涂必須牢固、平整、可靠,不得有空鼓、開裂、扭曲、破損或脫落等缺陷;聚合物砂漿的粘貼面積不小于40%; 3 對涂料飾面,聚和物砂漿面層厚度平均為3mm,最薄處不得低于2.5mm; 4 保溫層與原外墻面基層的粘結強度不應小于0.1MPa。 5 外墻外表面采用反射隔熱涂料時,驗收應符合《建筑涂料裝飾工程施工驗收規程》(JGJ/T29-2003)的規定,當外表面為白色時,太陽光反射比應大于0.80,當外表面為淺彩色時,太陽光反射比應大于0.60。 7.6 其它 7.6.1 照明光源、燈具及其附屬裝置的選擇必須符合《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411)以及相關規范的要求。 7.6.2 照明系統的照度值不得小于設計值的90%。 7.6.3 節能燈具的照明效率不得小于70%。 7.6.4 用能設備節能改造的驗收應包括設備質量、安裝質量或施工質量的驗收,且應符合現行有關驗收規范的要求。 7.6.5 建筑電氣動力工程的空載試運行和建筑電氣照明工程的負荷試運行,應按《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303)的要求執行。 7.6.6 太陽能熱水系統應重點驗收安裝牢固性和避雷安全性。 8檢測與評估 8.1 一般規定 8.1.1 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程的前、后應進行節能改造的預評估和后評估,評估內容應包括圍護結構熱工性能和用能設備節能的檢測與評價。節能改造預評估的結果應作為是否需要進行節能改造的判據和節能改造方案的設計依據。節能改造后評估應作為驗證節能改造效果的判據。 8.1.2 節能改造預評估和后評估的內容應保持一致。改造前、后的檢測應在相同的使用條件或運行工況下,針對同一測點位置或設備,采取相同的測試條件和檢測方法。 8.1.3 圍護結構節能改造等級的劃分可分為圍護結構單項改造(外墻、外窗、屋面、遮陽單項進行改造)和圍護結構綜合改造,應分別進行單項節能評估及綜合節能評估,綜合節能改造可以依據達到本導則技術指標要求和達到新建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要求分為兩個改造級別。 表8-1 改造等級的劃分 改造措施節能改造等級 圍護結構單項節能改造1 圍護結構綜合節能改造滿足導則要求2 滿足新建建筑要求3 8.1.4 既有居住建筑的節能改造重點在圍護結構的節能改造,改造項目選取應建立在預評估的基礎上選擇達到節能效益最大化的單項技術或技術組合,可以依照本導則8.5的簡易評價方法選取,也可以通過能耗模擬軟件進行權衡計算,但權衡計算時應充分考慮實際用能方式,室內熱環境設計參數參考表8-2。 表8-2 既有居住建筑室內熱環境設計參數 參數冬季夏季 集中連續式采暖間歇式采暖集中連續式空調間歇式空調 設定溫度(℃) 18 26 容忍溫度(℃) 18 15 26 28 換氣次數(次/h) 1.0 0.5 1.0 0.5 8.1.5 節能改造預評估和后評估應以實測的圍護結構熱工性能和用能設備性能為依據,各能耗計算參數應根據實地查勘情況和現場抽樣實測數據確定。對不宜作現場檢測的,應檢查其相關資料和歷史數據,經理論計算求得評估值。 8.1.6 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程的檢測與評估宜按國家或行業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執行。 8.1.7 對實施節能改造后的既有民用建筑進行節能評估時,其能耗計算參數的選取應與改造前相一致,且各參數的獲取方法應在相同的使用條件或運行工況下,針對同一測點位置或設備,采取相同的測試條件和檢測方法。 8.2 基本信息 8.2.1 委托方委托評估機構進行建筑節能評估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1 竣工驗收資料及全套竣工圖紙,或者相關資料和檔案; 2 房屋質量檢測報告; 3 有關檢測機構出具的圍護結構各部分熱工性能檢測報告; 4 有關檢測機構出具的采暖、空氣調節和照明設備的性節能率檢測報告; 5 其它相關建筑部品及設備性能的資料; 6 可再生能源利用情況說明。 8.2.2 對實施節能改造后的既有民用建筑進行節能評估時,委托方應提供以下資料: 1 房屋質量檢測報告; 2 節能改造設計文件; 3 節能改造工程竣工圖紙和驗收資料; 4 有關檢測機構出具的保溫材料及節能外窗的性能檢測報告; 5 有關檢測機構出具的改造或更換設備的性節能率檢測報告; 6 其它相關建筑部品及設備性能的資料; 7 可再生能源利用情況說明。 8.3 圍護結構熱工性能檢驗項目 8.3.1 圍護結構熱工性能的基本參數應包含以下項目: 1 外窗(包含透明和非透明幕墻)傳熱系數、氣密性、水密性、抗風壓性能。 檢測方法:現場抽樣,送實驗室檢測 檢測數量:12000m2~20000m2為一個檢驗批,同一廠家、同一品種產品每個單位工程不少于3次。 2 保溫材料種類、導熱系數和厚度。 檢測方法:現場抽樣,送實驗室檢測 檢測數量:500~1000m2面積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3 圍護結構的保溫缺陷情況。 檢測方法:現場檢測 檢測數量:12000m2~20000m2面積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4 外窗玻璃遮陽系數、可見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點。 檢測方法:現場抽樣,送實驗室檢測 檢測數量:12000m2~20000m2為一個檢驗批,同一廠家、同一品種產品每個單位工程不少于3次。 5 外墻及屋面用反射隔熱涂料的太陽光反射比、半球反射率。 檢測方法:現場抽樣,送實驗室檢測 檢測數量:12000m2~20000m2為一個檢驗批,同一廠家、同一品種產品每個單位工程不少于3次。 6 遮陽產品應提供檢驗報告。 8.3.2圍護結構熱工性能的附加參數宜包含以下項目: 1 屋面、外墻夏季隔熱性能(夏季自然通風條件下,內表面最高溫度)。 2 分戶墻傳熱系數。 3 樓板傳熱系數。 4 底層架空樓板傳熱系數。 5 外窗遮陽情況。 8.4 用能設備性能檢驗項目 8.4.1用能設備性能的基本參數應包含以下項目: 1 設備的外觀質量、完好程度和運行情況; 2 采暖空調冷熱源的類型、裝機容量、性能系數或能效比; 3 燈具類型、功率密度。 附表1 簡易評估方法 1 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的評估分為單項節能改造評估和綜合節能改造評估。 2 單項節能改造評估應結合改造對象的實際情況優先選擇節能效益最大化的單項技術(可參照表8-3),且單項技術必須滿足本導則單項技術指標要求。 3 制訂改造方案時如缺少數據可參考下表進行預評估,各地依據實際情況參考執行。 附表1 居住建筑圍護結構改造節能率 建筑 類型 改造措施 既有圍護結構構成方式節能率% 外窗 保溫遮陽 措施墻體 隔熱屋面 保溫墻體 保溫外窗保溫 + 遮陽措施墻體隔熱 + 外窗保溫墻體保溫 + 外窗保溫屋面保溫 + 外窗保溫 + 遮陽措施墻體保溫+屋面保溫+外窗保溫+遮陽措施 低層外墻:實心/空心粘土磚240/灰砂磚240 屋面:鋼筋混凝土100 外窗:單玻鋼窗6~8 5~8 5~10 2~7 5~9 10~12 11~12 12~14 15~18 16~22 多層外墻:實心/空心粘土磚240/灰砂磚240 屋面:鋼筋混凝土100 外窗:單玻鋼窗11~12 12~14 7~12 2~4 14~16 14~25 15~16 16~18 20~27 20~32 小高層或高層外墻:鋼筋混凝土剪力墻200+空心粘土磚填充墻 屋面:鋼筋混凝土100 外窗:單玻鋼窗/鋁合金窗6~9 10~15 8~15 2~4 16~23 10~19 14~18 22~28 13~22 27~34 注:改造前后COP恒定,夏季按2.3,冬季按1.9取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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